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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9时许,长沙两名女子从车辆出口处的道闸穿行,恰好有车辆出来,抬杆升起,杆头碰到其中一名女子脸部。对此,车主称,“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我不接受调解,一分钱不赔。”  △网络截图 4月17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来到事发地看到,道闸是小区外一块停车场的出入口,道闸两边是一条人行道和一小块绿化带。闸机上有标识,“杆下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违者后果自负。”  △图/潇湘晨报记者摄 记者从事发小区物业处得知,被杆头碰到脸的女子是小区业主,记者通过物业与该业主取得联系,她拒绝接受采访,说不想被此事影响生活。 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地位于小区的消防通道外,他们设了道闸供停车收费,外包给第三方运营管理。 工作人员说,道闸旁边就是人行道,道闸是不能过人的,但是昨天业主偏偏要往那里过。巧合的是,车主也刚好出去,他停留时间短没有产生费用,车子开到道闸,栏杆自动抬起放行,把业主打到了,“业主昨天穿了小白鞋,不想走绿化带上,她抬了下栏杆想侧身钻过去,也没看到车子,就被栏杆碰到脸了。”  △网络截图 工作人员说,业主嘴巴破皮流血,不过没有伤到头部。她当场起了情绪拦住车子,车主一口否定是自己的责任,“业主就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她事后还埋怨,车主既没给她递纸擦血,也没问她伤得怎么样,她说如果问了,也没有后面的事了。” 事后业主报警,派出所也无法明确责任,只能调解解决。之后,社区、物业参与双方调解,业主要车主赔五千,“业主说她的假牙有点松动,一颗就五千”,车主只愿意给一千,调解未果车主离开,社区也认为要求过高,让业主自己走诉讼解决。  △闸机上有提醒 图/潇湘晨报记者摄 业主同样问责物业和停车场管理方,管理方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补偿200元,但态度很明确,道闸贴有标识,本就不允许过人。 物业的工作人员说,这起事故并非道闸故障引起,而且公司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认定物业有责任,物业才会赔偿,保险公司说不在赔偿范围内,物业也不会赔偿。 “说到底,事故是业主自己走车道导致的,最大责任还是她自己。” 工作人员说,之后物业进行了安抚工作,她也冷静下来,“大姐自己知道错了,就是好面子不想说,别人也不能讲她。” 工作人员说,业主不会起诉车主,车主的保险公司已经联系了她,说千把块钱是会给她的。业主也说,等嘴巴好点会去检查牙齿,牙齿没事此事到此为止,牙齿有问题她会再找物业交涉,“就算到时业主来交涉,她也得有相关依据。”  △图/潇湘晨报记者摄 记者咨询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认为,当事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认识到在机动车道通行具有危险性,对其遭受的损失具有过错,是损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付建说,警示牌标明违者后果自负不能产生绝对免责的法律效果。管理者需要证明其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防止行人闯杆,除警示标识外还需采取物理隔离的方式,安装护栏或者配备安保人员劝阻。不过本案中,管理者的有限防护措施对于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较小,行人未走人行通道是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 而后车属于在机动车道正常通行、道闸自动抬杆,其已经尽到驾驶人的注意义务,没有过错。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钱嘉鑫 实习生 彭哲涛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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