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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独立摇滚乐队橘子海通过官方微博及经纪公司发布严正声明,称华为终端在Pura 90系列手机营销中,未经授权大规模使用“橘子海”概念进行商业推广,此事随即引发网络热议。 不过针对该事件核心法律争议点,有业内人士向潇湘晨报记者分析表示,乐队现有证据尚不足以支撑侵权主张。 橘子海乐队向华为“开炮” 记者注意到,华为Pura 90系列定于4月20日14:30发布,其中Pro Max版本将“橘子海”列为五大主打配色之一,采用蓝橙渐变工艺。官方以“一起去看橘子海”为核心宣传语。  橘子海乐队在微博发文表示,随着华为Pura 90系列官宣发布,乐队发现该机型主打配色命名为 “橘子海”,并以 “一起去看橘子海” 等为核心宣传语,在全国多地商圈、地铁、户外大屏及线下门店开展大规模营销推广,甚至在官宣海报中搭配了乐队代表作相关元素。 随后,橘子海乐队经纪公司@ABY_Official 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日,华为终端就其旗舰产品 Pura 90系列手机开展大规模商业推广活动,将“橘子海”作为该系列主推配色的核心品牌概念,配以“看惯了人山人海,就去看橘子海”“一起去看橘子海”等宣传语,在多个自媒体平台、全国多地核心商圈、地铁站点、户外大屏同步铺设。与此同时,华为终端更以“橘子海”主题对旗下品牌门店进行整体改造,将“橘子海”概念的商业使用规模扩张至线下实体空间。声明称:“以上行为,严重侵犯了橘子海乐队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法律争议,多家品牌跟风玩梗 天眼查App显示,橘子海乐队主唱兼吉他手张坤明已申请注册多枚“橘子海”相关商标,国际分类涉及灯具空调、家具、教育娱乐、布料床单,当前部分商标已注册成功。  此外,“橘子海”已被多方申请注册为商标,申请人包括酉阳县某装饰城、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国际分类涉及餐饮住宿、通讯服务等,当前商标状态多为已注册。 “‘橘子海’一词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天然带有强烈的画面感和自然意象属性。在法律上,标识的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橘子海’本身描述了一种自然景观,固有显著性较弱。”广东折桂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加攀表示,当“橘子海”在市场中已广泛作为商品名称或描述词使用时,其作为乐队独占标识的排他性就难以成立。 高加攀律师表示,2025年修订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了混淆行为的构成要件。该条款将乐队名称、艺名、新媒体账号名称等纳入受保护的商业标识范围。从表面上看,乐队的维权路径有了法律依据。但问题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的保护并非“自动生效”,它设置了两个必须同时满足的门槛:第一,标识需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第二,被诉方的使用行为需“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华为将‘橘子海’用于手机配色命名,产品类别与乐队的核心领域相去甚远。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辐射半径,以相关公众的实际认知为边界。影响力没有破圈,保护就不能跨界。”高加攀进一步分析称。      值得注意的是,继华为被指侵权之后,优乐美、喜之郎、瑞幸、维维冲饮、馋大嘴巴等多个食饮品牌也纷纷发布带有“橘子海”的文案玩梗。 有网友表示,“看橘子海已经出现了人传人的现象。”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郝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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