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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 备受关注的云南14岁少年杀害同班女同学案,将于4月28日下午一审宣判。 开庭之前,极目新闻记者重访被害人涵涵遇害和被抛尸的地点。 起诉书显示,蒋某某与被害人涵涵系初中同班同学。2025年7月6日晚,二人同在同村村民家玩。在单独送涵涵回家途中,蒋某某产生奸淫之念。二人行至村民住房旁的路边时,蒋某某突然勒住女孩致其瘫倒在地,中途女孩曾两次呼救,蒋某某担心罪行败露,掐住女孩脖子直至无反应后松手。 涵涵的母亲蒋女士告诉记者,涵涵被害的第一现场,就在通往家门口不到50米处的一处斜坡的民房墙边。“当时我女儿就倒在这里”,她指出,这里是监控死角,村里没有路灯,加上事发时已经过了晚上11时,大多数村民已经入睡,附近没人听到求救声。 事发地点就住着涵涵家的邻居,他是否有听到动静?这位邻居告诉记者,当晚,他因家中有事睡得比较晚,门口的铁门没关,他便前去关门,蒋某某突然出现在铁门前面,向他讨水喝,他心里以为男孩想进家里偷东西,便没理他,把铁门关紧了便掩门睡觉了,当晚并没听到呼救声。 记者注意到,涵涵被害地点,正在该邻居铁门的转角墙边,从屋里往外看,看不到墙边。  涵涵当时遇害地点(红色标注)离家不到50米 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3月30日一审开庭时曾当庭播放了女儿被害后被拖行的两段监控录像。这两段监控录像均来自村民家装的监控。监控录像显示,年仅15岁、体重90斤的方雨涵被14岁的蒋某某拖行了一段距离。涵涵后来被发现在距离家不到200米的一处民房边的水沟里,身着黑色上衣、白色长裤,上衣被掀开。 蒋女士称,笔录内容显示,蒋某某本打算把被害人拖到烤烟的烟房性侵,是因为拖不动了,才丢在水沟边。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离开,将涵涵的手机藏在了好友家,然后回到了自家中。直到第二天村里的广播响起女孩遇害的消息,他和母亲还上山去采蘑菇,并未表露出任何异常。 3月30日,该案在罗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起诉被告人蒋某某,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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