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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杂谈] 富顺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检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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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富顺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政 厅 《 四川省社会组织 年度检查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组织实施了 2024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我局 自 5 月 14 日开始,对 2024年12月31日之前 经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 2024年6月30日之前 经批准登记成立 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应参加 2024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 373 家 。 其中: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198 家,年检结果为 “合格”的 198 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175 家(年检详细结果见附件)。

根据《 四川省社会组织 年度检查办法》 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 有关规定 : 对不 按规定接受年检 的社会团体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团体,将依法予以限期停止活动处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连续三年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团体,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处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不 按规定接受年检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法予以警告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处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现责令 未 按规定 参加 2024年度检查的 175 家社会组织限期整改, 整改期限为 3个月。整改期结束前,社会组织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机关报送整改报告。 对拒不整改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方式: 富顺 县民政局 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联系电话: 0813-7200033。

附件 1:2024年度已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附件 2:2024年度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富顺县民政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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