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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杂谈] 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度农业技术指导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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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度农业技术指导员的通知

富农函〔 2025〕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 农业技术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 农业机械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 的通知》 (川农函〔2024 〕 483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N〔2025 〕 - 2109号)等文件精神,现 将 我县 2025 年度 农业技术指导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在全县范围内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中遴选 2025 年度农业技术指导员 25 名。

二、条件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专业条件。 有农业相关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且有一定实际生产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三)负面清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入选。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者;身体条件不适应农业现场工作者;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以村为单元,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遴选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个人,由本人填写《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附件 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村“两委”。

(二)村级申报。 村 “两委”负责汇总核实申请人的材料,并报所在的乡镇进行初审。

(三)乡镇初审。 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各行政村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步入选名单,并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审定。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进行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五)备案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将遴选聘用的农业技术指导员名册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扶持政策

聘用服务期内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员每人 500元/月的工作补贴(自三方志愿服务协议签订当月起算),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将为农业技术指导员统一购买意外保险。

五、管理使用

(一)构建管理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技术指导员的遴选、使用、管理和考核,并制定遴选办法、考核管理办法和《三方志愿服务协议》,对农业技术指导员遴选、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由村 “两委”和乡镇(街道)与其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志愿服务协议期限为12个月并明确职责任务。

(二)严格考核评价。 建立村民评价、村 “两委”考核、乡镇复核、县级确认的评价机制,农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效果进行年度考核。

(三)强化动态管理。 坚持 “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表现较好、年度考评合格的可直接续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无法履职或丧失履职资格的人员,由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解除三方志愿服务协议,并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与农业资源环境股 0813-5155285。

(二)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办 0813-5155281。

请各乡镇(街道)、村 “两委”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工作,认真动员摸排、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并于 8月20日 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资料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富顺县望云北路 116号)209室,联系人:雷婷。

附件: 1.富顺县农业技术指导员2025年名额分配计划表

2.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

3.申报资料清单

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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