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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杂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筹建公示(荣县旭阳镇德玛西亚网咖网吧河西里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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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筹建公示(荣县旭阳镇德玛西亚网咖网吧河西里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荣县旭阳镇德玛西亚网咖网吧河西里店

地 址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青阳街道旭水大道西一段 119号4栋一单元2号楼1号至17号

经 济 类 型: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经 营 范 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负 责 人 姓 名: 唐浚铭

公示时限: 20 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 26 年 5 月 15 日( 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 荣县 行政审批 和营商环境 局 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小学校园周围 200 米范围内、幼儿园周围 1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 5 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 5 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 6100291

受理人姓名: 王逸竹

地 址: 荣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 3楼社会事务审批股

邮 编: 643100

荣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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