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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杂谈] 荣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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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荣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旭阳镇文昌村10、11组,夜合村7组,青阳街道刘家庙村4、8组范围内。范围见《荣县202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拟征收土地用于202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及基础设施道路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旭阳镇、青阳街道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rongzhou.gov.cn/rxrmzf/zdxx/pc/list.html)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Index.html)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荣县202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荣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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