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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杂谈] 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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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音频版) ; 《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图文版)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充分挖掘内需潜力,促进消费投资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开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累计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B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推进传统行业生产线升级改造,加快水泥、烧结砖瓦等产业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低效能设备淘汰更新。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资源转化利用等优势产业生产设备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升级。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大力推广智能制造装备,支持优势企业“数实融合”“智改数转”。大力推进环保和安全技改,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安全、能效诊断,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到2027年底,推动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5个以上,新增环保绩效B级企业2户,建设2户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国、省级绿色制造单位达到5户左右。(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建筑领域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老旧监控、供排水、燃气管道、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大力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建立城市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改造。鼓励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智能化建造设备。改造燃气管道700公里以上,加装既有住宅电梯和更新老旧住宅电梯200部以上;改建修复破损管网1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1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设备。(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在交通运输领域内持续实施“电动四川”行动和氢能示范应用,继续推进城市公共运营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重型卡车电动化和氢能更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交通网络设备数字化改造。推动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运行和监测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完善交通运行监测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持续淘汰老旧农机装备,更新应用高效低耗智能农机装备。积极探索粮食低温收储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用,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水平。到 2027年底,新增新能源运营车辆40辆以上,淘汰老旧农机装备300台(套) 左右,购置更新农机装备1000台(套) 左右。(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结合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到2027年底,更新置换一批性能不适应教学需求、不满足现行配置标准、超过使用年限的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实施景区观光游览和游乐设备升级,公共文化场馆智慧文旅设备和演艺设备提升,文物展馆展示和服务设施设备升级,广电高清和超高清制播传输设备更新,提高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的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诊疗装备、通讯设备和安保设施向更高水平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和环境提升,对医疗机构病房、厕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增设连廊、无障碍通道等附属设施,补齐病房设施短板。(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和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布以旧换新惠民活动,让利广大消费者,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落实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服务、回收、消费金融等各类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开展家电流通“补链”行动,加大家电生产企业、流通平台企业、回收拆解企业招引力度,加快构建“拆旧装新”全链条服务网络。落实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培育城市消费新场景。(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打造防滑地面、设置紧急呼叫、加装室内扶手的旧房装修,厨房设备调整和卫生间加装马桶、起身扶手、洗浴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的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大力推广应用竹制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充分衔接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镇级片区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格局,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规划,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引导国有平台公司或规模企业投资建设专业型分拣中心。引导发展“以车代库”、预约上门、定时定点等多元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型自助化回收方式,提升回收物资交售便利性。指导企业加强拆解过程的环境管理,打击非法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非法转移处置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到2027年底,全县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1个以上。(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深化全省二手车出口试点,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和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创新。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监督管理,促进汽车、家具、家电、电器电子产品、农业机械等二手商品参与交易。(县商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动力电池等废旧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展梯次利用。积极发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和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生物质燃料,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与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规范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一)积极参与标准制定。 鼓励我县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个人同向发力,围绕县委“124”发展思路,聚集农产品加工、陶瓷制造、井盐加工等特色产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县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积极参与省在工业炉窑、锅炉、砖瓦工业等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页岩气、中医药类制药工业、化工园区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充(换)电基础设施、电池级锂产品等碳足迹、能耗限额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标准贯彻落实。 坚持标准引领,指导开展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推动强制性标准应用。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先进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的应用。加强质量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推动绿色低碳评价认证标准在我县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认定中的使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各类专项资金及城市更新示范奖补,加大财政配套力度,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各部门对应出台工业企业技改专项支持政策,持续稳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统筹支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省市联动支持汽车、家电领域“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统一部署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通过培训、面访、政策上门等方式,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提高工作质效,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

(十四)优化金融支持。 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信贷投放,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自用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实施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标志性产品,推动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企业贷款规模扩大,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实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激励政策。(荣县金融监管支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十五)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县科技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

(十六)强化科技支撑。 支持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盐及其精深加工、陶及陶瓷、机械制造、食品饮料加工等主导产业开展研发和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激励引导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布局建设行业领域中试平台和中试项目。到2027年底,组织实施省市科技项目2个以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个以上。(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解读宣传,营造推动大规模更新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要抓好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推动,系统谋划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换新、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优化工作举措,切实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举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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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音频版) ; 《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图文版)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充分挖掘内需潜力,促进消费投资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开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累计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B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推进传统行业生产线升级改造,加快水泥、烧结砖瓦等产业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低效能设备淘汰更新。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资源转化利用等优势产业生产设备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升级。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大力推广智能制造装备,支持优势企业“数实融合”“智改数转”。大力推进环保和安全技改,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安全、能效诊断,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到2027年底,推动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5个以上,新增环保绩效B级企业2户,建设2户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国、省级绿色制造单位达到5户左右。(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建筑领域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老旧监控、供排水、燃气管道、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大力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建立城市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改造。鼓励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智能化建造设备。改造燃气管道700公里以上,加装既有住宅电梯和更新老旧住宅电梯200部以上;改建修复破损管网1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1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设备。(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在交通运输领域内持续实施“电动四川”行动和氢能示范应用,继续推进城市公共运营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重型卡车电动化和氢能更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交通网络设备数字化改造。推动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运行和监测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完善交通运行监测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持续淘汰老旧农机装备,更新应用高效低耗智能农机装备。积极探索粮食低温收储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用,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水平。到 2027年底,新增新能源运营车辆40辆以上,淘汰老旧农机装备300台(套) 左右,购置更新农机装备1000台(套) 左右。(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结合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到2027年底,更新置换一批性能不适应教学需求、不满足现行配置标准、超过使用年限的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实施景区观光游览和游乐设备升级,公共文化场馆智慧文旅设备和演艺设备提升,文物展馆展示和服务设施设备升级,广电高清和超高清制播传输设备更新,提高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的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诊疗装备、通讯设备和安保设施向更高水平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和环境提升,对医疗机构病房、厕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增设连廊、无障碍通道等附属设施,补齐病房设施短板。(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和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布以旧换新惠民活动,让利广大消费者,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落实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服务、回收、消费金融等各类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开展家电流通“补链”行动,加大家电生产企业、流通平台企业、回收拆解企业招引力度,加快构建“拆旧装新”全链条服务网络。落实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培育城市消费新场景。(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打造防滑地面、设置紧急呼叫、加装室内扶手的旧房装修,厨房设备调整和卫生间加装马桶、起身扶手、洗浴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的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大力推广应用竹制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充分衔接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镇级片区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格局,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规划,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引导国有平台公司或规模企业投资建设专业型分拣中心。引导发展“以车代库”、预约上门、定时定点等多元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型自助化回收方式,提升回收物资交售便利性。指导企业加强拆解过程的环境管理,打击非法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非法转移处置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到2027年底,全县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1个以上。(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深化全省二手车出口试点,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和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创新。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监督管理,促进汽车、家具、家电、电器电子产品、农业机械等二手商品参与交易。(县商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动力电池等废旧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展梯次利用。积极发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和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生物质燃料,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与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规范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一)积极参与标准制定。 鼓励我县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个人同向发力,围绕县委“124”发展思路,聚集农产品加工、陶瓷制造、井盐加工等特色产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县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积极参与省在工业炉窑、锅炉、砖瓦工业等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页岩气、中医药类制药工业、化工园区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充(换)电基础设施、电池级锂产品等碳足迹、能耗限额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标准贯彻落实。 坚持标准引领,指导开展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推动强制性标准应用。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先进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的应用。加强质量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推动绿色低碳评价认证标准在我县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认定中的使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各类专项资金及城市更新示范奖补,加大财政配套力度,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各部门对应出台工业企业技改专项支持政策,持续稳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统筹支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省市联动支持汽车、家电领域“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统一部署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通过培训、面访、政策上门等方式,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提高工作质效,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

(十四)优化金融支持。 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信贷投放,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自用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实施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标志性产品,推动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企业贷款规模扩大,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实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激励政策。(荣县金融监管支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十五)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县科技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

(十六)强化科技支撑。 支持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盐及其精深加工、陶及陶瓷、机械制造、食品饮料加工等主导产业开展研发和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激励引导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布局建设行业领域中试平台和中试项目。到2027年底,组织实施省市科技项目2个以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个以上。(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解读宣传,营造推动大规模更新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要抓好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推动,系统谋划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换新、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优化工作举措,切实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荣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举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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