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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杂谈] 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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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字解读 ;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音频解读

荣县府发〔2023〕7号

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荣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言

“十三五”以来,荣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川省及自贡市相关要求,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持续向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荣县实现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期是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走在全市前列的攻坚期。根据国家、四川省、自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目标,我们科学制定《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明确了荣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荣县“十四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推动荣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荣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20年,全县优良天数332天,优良率达到90.7%,位居全市第一,较2015年增加22.5个百分点,PM 2.5 年均浓度为40μg/m,较2015年下降39.4%,PM 10 年均浓度为55μg/m,较2015年下降48.1%。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4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首次达到100%,较2015年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越溪河黄龙桥断面从2015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旭水河玉章码头断面从2015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旭水河叶家滩断面从2015年的劣Ⅴ类提升至Ⅲ类。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2.3%,全县境内基本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砖瓦行业整治,对18户砖瓦企业开展了废气综合治理。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整治,共清理各类“小散乱污”企业58户,完成整治42户。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升级,淘汰31台燃煤锅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完成率达100%。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全域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排放执法检测工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旭水河流域攻坚治理行动,印发《旭水河流域(荣县段)攻坚治理方案》《荣县旭水河攻坚治理重点任务清单》等方案,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运。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县196个行政村中,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115个,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1处,圆满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水源地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内7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全部关闭。全面完成自贡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控制目标任务。

三是净土和固废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农用地土壤详查和非正规垃圾填埋点位整治等专项工作,实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荣县天然气净化厂)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摸排非法转移废铅蓄电池,规范废铅蓄电池合法转移处置。以年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了荣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估工作、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申报登记工作、指导产废单位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配合生态环境部督察组对我县开展的“清废行动2018”,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2019年起,全面实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取代纸质联单,实现了转移处置流程联单监控。建设了自贡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危险废弃物项目,实现危废处置能力从无到有。县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保持100%,乡镇和农村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是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以许可证监管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截至2020年底,123家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620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登记,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完成环保督察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率97.92%,“回头看”问题整改完成率96.49%,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完成率均为100%,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完成率均为100%,未完成的整改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2016-2020年,环境违法处罚金额合计1600余万元。2020年,检查企业245户次,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5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1份。开展荣县生态环境全域强化执法、矿山矿企专项联合检查、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2020年底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目前,已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有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流域治理任务大,旭水河生态流量不足,河流自净能力差,断面持续稳定达标难。农村环境治理任务重,需要整治的村庄仍然较多。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仍然超标,且分布点多面广,日常监管难度大。

二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PM 2.5 浓度距离达标尚有较大差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待完善,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精细化、常态化管控还需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不规范,城区道路黑化率较低,G348国道穿城而过,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任务艰巨,未来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偏低,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仍有差距,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不稳定。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面不高,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仅有63.2%,散居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效果不理想。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足。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还存在较大缺口,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尚未健全。

四是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农村改水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到位,存在部分设施管网不配套、进水水质浓度偏低、建成后未使用、缺乏维护等问题。全县绿色农业发展水平不高,农药、化肥、畜禽养殖粪污所产生的污染对周边水体和土壤环境安全造成潜在危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是固废管理及处置能力有待加强。荣县矿产资源丰富,工矿企业众多,产废企业对危废管理意识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够,贮存、记录、转移等方面存在问题,开展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压力较大。页岩气开采油基岩屑环境风险大,周边处置油基岩屑的单位少,处置能力不足,综合利用相关政策配套不及时,以致大量油基岩屑在县境内钻井平台暂存。处置完全依靠市外例如内江、德阳等有资质的单位,年转移处置约1万吨。

六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与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人员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监测监察手段、装备智能化程度较低,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生态文化宣教设施配套不足,自然科普知识和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力度较弱,常态化生态环保宣传机制不够完善。

七是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不足。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有待加强。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尚未实现根本转变,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减排等还没有真正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实现共同参与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第三节面临的战略机遇

当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复杂,环境治理任务依旧艰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

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快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出台并积极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以及省级以下环保垂改,更新了生态环保工作职能,加强了生态环保工作力度。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带来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扩展、生态环境治理领域进一步扩大的新局面,生态环境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更加凸显,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要素领域和范围以及创新体制机制提出迫切需求。

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叠加发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必将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战略支撑。四川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自贡市坚定不移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两市两城”,走好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发展新路。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交会叠加,为荣县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建设“美丽四川”提出更高的生态环境目标要求。荣县作为“美丽四川”的必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美丽四川”的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彰显荣县特色,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124”发展思路,以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打好环保翻身仗,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宜业宜居文化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战略发展导向,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积极融入“双循环”,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效能。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河、湖库,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降低环境风险,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力量,共同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力争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老百姓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三节目标指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居环境更加和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功创建,全力建设“天蓝、地净、水清”的美丽荣县。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升,PM 2.5 年均浓度持续改善,完成自贡市下达目标。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国省考断面水体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上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高,万元GDP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目标内。

——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空间格局形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修复水平大幅度提升。重要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城市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44%,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进一步拓宽。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建成生态优美的新时代宜业宜居文化城市。

表1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加强源头防控,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培育绿色新动能,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优化县域绿色发展布局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空间布局约束,严格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优先保护区,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刚性约束,防范环境风险,落实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资源利用上线约束,严格落实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资源利用上线。严格准入清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平台,保障“三线一单”落地运用。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实施“一核一轴两区三带”发展策略,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坚持省级点状开发城镇功能定位,依托省级经济开发区、自贡井盐产业园工业基础,积极培育过水产业园,同步打造集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生态宜居、科技教育为核心的城市功能新区。以旭阳镇、度佳镇和乐德镇为中心,重点发展以农产品集散、商贸物流、工业物流为主的物流集散,以茶叶、油茶加工、食品加工为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以及陶瓷、生物制药、机械制造、酿造业等产业,打造农产品加工、建材、物流等优势产业绿色集群。以长山镇和来牟镇为中心,建设自贡井盐产业园,重点发展井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制陶加工和商贸服务等重点产业,推动形成长山-来牟一体化绿色发展格局。

第二节打造绿色产业发展体系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严控以金龙水泥、自力水泥为重点的水泥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持续推动砖瓦等落后产能淘汰,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深入推进水泥、砖瓦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快砖瓦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转型升级,鼓励现有烧结砖瓦行业向绿色建材产业转型,支持烧结砖瓦企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大力推动水泥、砖瓦、陶瓷、盐业等传统行业企业升级改造,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物制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环保产业。

创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越溪河流域粮油发展带为核心,强化粮油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生物肥料替代化肥力度。以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核心,持续推进德康、巴佑、温氏集团等养殖业龙头企业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集中布局养殖户,推进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以越溪河、旭水河流域为核心,推进“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发展模式,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养殖。开展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绿色生态有机种植示范,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现代果蔬产业示范园区。突出荣县农产品主产区功能,保障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农业发展用地、生态用地转变为工业发展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

第三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绿色照明、能源供应基础设施、节能监察和技术服务体系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重点削减民用散煤及农业用煤消费量,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企业绿色清洁化生产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大力实施水泥、砖瓦、陶瓷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因地制宜,继续推广农村户用沼气、集中供气、污水净化沼气工程,逐步提高农户清洁能源使用率。持续推进煤炭减量替代,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耗总量稳中有降。

强化水资源节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自贡市下达的用水总量分解控制目标。多措并举实施节水,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减损。发展节水农业,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引导工业企业提升节水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积极推进荣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安装节水器具,实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到2025年,农灌有效利用系数≥0.5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第四节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加快运输物流结构调整。加强铁路和水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铁、水运能,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路有序转移。鼓励发展公转铁、公转水、大型节能运输等绿色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打造中短途电动化,中长途清洁能源化运输体系。利用乡村公交系统,完善全县绿色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荣县经济开发区配套建设采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模式的绿色低碳物流园区。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老旧柴油货车、燃气车、老旧工程机械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完善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乡村全覆盖的公共客运服务体系,推进步行、非机动车道等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发展。

第五节探索开展碳达峰行动

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在市级指导下,鼓励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控制重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提高碳排放管理水平,鼓励金龙水泥、自力水泥等重点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建设一批低能耗建筑。探索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近零碳示范区试点示范建设,统筹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等四个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制定,协助自贡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经济林扩容增量,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农田保育,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等保护性措施,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育,实施脆弱边坡生态修复、生态廊道建设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加强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协助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探索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设施设备,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

第四章强化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污染协同控制,系统推进“三水”共治,扎实推进净土减废行动,推动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一节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全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强重点时段污染防控,春夏季实施臭氧污染专项防控行动,秋冬季开展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引导水泥、砖瓦、陶瓷等行业错峰生产,督促金龙水泥、自力水泥、荣县天然气净化厂、度新砖厂、海鹰瓷业等重点企业完成“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继续加强PM 2.5 污染防治,加快补齐O 3 污染治理短板,制定加强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实现PM 2.5 和O 3 的“双控双减”。以工业涂装、汽车维修企业为重点,加大VOCs和NO x 协同治理,以化工、建材企业为主,控制工业炉窑NO x 和PM 2.5 排放。

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控。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准入。加大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力度,制定工业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快推进金龙水泥、自力水泥深度治理,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推进驰宇盐品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工程,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开展水泥、砖瓦行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配套建设高效末端治理设施,提升脱硫除尘效率。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以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小型设备制造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选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以及更清洁的生产工艺,推动汽修厂以及其他涉及喷涂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针对金龙水泥、自力水泥、世强塑编制品等重点VOCs排放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全面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取缔露天喷涂,加大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持续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新增重型燃气车辆以及公交、邮政、环卫等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应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加快建设完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强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加强新车环境监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推进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将中心城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加强油品管控,到2025年,全县加油站抽检覆盖率将达到100%。加强油气回收治理,鼓励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加强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推动开展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引导和鼓励公众夏季夜间错峰加油。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县城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和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在建工地开展湿法作业,并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环保监测仪,实现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扬尘检测仪安装率100%,完成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绿色化改造。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对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车场和道路两侧裸土,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加大洒水抑尘频次,提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持续推进“禁熏、禁燃、禁烧”的“三禁”工作,严控城区露天熏制腊肉,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推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倡导文明祭扫,推广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减少祭祀大气污染。全面关闭不符合规划、环保整治无望的散乱小砂石料场,对确定保留的砂石料场加强管理,敦促其采取密闭传输、安装喷淋设施、购置雾炮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环保措施。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建立秸秆“收储运用”市场运行体制机制,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提高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依托市级秸秆焚烧“蓝天卫士”可视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契机,健全县、镇(街)、村三级监管网络。加强宣传动员,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提高群众禁烧意识。引导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减少氨排放量。

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进一步强化与毗邻区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威远县、贡井区等毗邻地区联合制定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实施“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联合制定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方案,制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源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无差别重污染应急大气污染源管控。推进区域大气环境数据联合监测和共享,加强空气质量联合监测、联合会商、联合执法。

第二节统筹推进“三水共治”

强化水资源保障。严格把控水资源利用和控制红线,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合理调配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全面落实取水许可证制度。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控不合理新增用水。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通过水系连通工程,持续优化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统筹协调双溪水库、小井沟水库向旭水河补水,维护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将生态流量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建立河道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制度以及水资源调度长效机制,制定并落实流域生态应急调水方案,严格保障沙溪河、曹家河、浑水河等小流域生态基流。

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排水项目准入。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动屠宰、白酒制造行业清洁化改造,进一步提高重复利用率,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鼓励四川荣县经济开发区开展中水回用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新星源食品、双庆矿业等重点排水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推进企业集中入园、集中纳管,完善园区及企业两级污水处理体系,加大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力度,推进园区现有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工业园区外企业水污染排放监管,严控废水不达标排放,严禁废水直排。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统筹考虑城镇规划发展规模,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及管网布局,加快推进荣县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建设。持续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在越溪河、旭水河等重点河段,加快推进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截污管网建设,实施荣县双石镇等10个建制镇污水管网新建项目,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城市污水“零直排”。健全现有污水收集管网维修养护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定期进行污水泵站检修,持续开展城市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减少污水管网渗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农业灌溉和生态补水等领域。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推进农村污水管网延伸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加快推进农村聚集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场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三格化粪池等处理设施,同步建设配套收集管网。梯次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旭水河及越溪河沿岸和其他一般区域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整治工程,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深化农业面源治理。优化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有机肥料厂等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广“畜-沼-菜(果)”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推进老旧池塘进行标准化和底排节水净水技术改造。加强水产养殖用水监测,加大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旭水河、越溪河流域等为重点,推动建立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

加大河湖流域整治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加大对沙溪河、曹家河、浑水河等小流域污染整治力度,实施全线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补水,开展沿岸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缓冲带建设,实施河湖岸线清理复绿。以鼎新镇、望佳镇为重点排查整治旭水河等流域沿线排水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管网延伸改造,提高收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以旭水河、越溪河、双溪水库和小井沟水库为重点,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全面摸清排污口现状,完成建档造册,加强排污口综合整治、监测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加强岸线养护管理,全面禁止、逐步取缔河道滩涂种植。

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在旭水河(东兴镇)、沙溪河(铁厂镇)等源头集水区域和饮用水引蓄水区域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在双溪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开展消落带生态管理,统筹协调建设人工湿地隔离带、生态截污沟等环湖库生态隔离设施。依托沿河分布的河漫滩、河岸植被带、消落带、自然湿地等,营造河湖生态缓冲带。启动湿地修复与提升工程,统筹推进沙溪河、越溪河、旭水河、芒溪河流域治理和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水生态保护,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在旭水河、越溪河等主要河流岸线,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工程,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任务。稳步推进旭水河、越溪河、沙溪河等流域增殖放流工程,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在旭水河、越溪河、沙溪河等天然水域实施为期10年的禁捕,加大对非法捕鱼的执法力度,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恢复。

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双溪水库、小井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增设视频监控设施或水质自动监测,建设生态隔离带、应急物资储备库等,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调整和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和备用水源地建设。统筹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选址,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和安全保障建设,到2025年,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三节加强土壤污染协同防治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加强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降低土壤污染风险。深化调查成果运用,以重要农产品产业基地和重点企业周边为重点,严格排查土壤污染问题,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落实整改措施。鼓励开展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预警平台建设,针对荣县蜀能实业有限公司地块等重点监管单位强化监督性监测,鼓励因地制宜实施防渗防漏改造。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严禁在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上下达目标。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水土协同治理。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在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相关内容。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统筹考虑地下水影响与防控,做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以“双源”为重点,明确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污染治理区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等区域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强化高风险化工类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地下水环境监管,实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调防治。

第四节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及减量化水平,加快推进荣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针对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高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由专业化的处置企业加大收运处置力度,全面提升县城、镇(街)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水平。

完善乡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垃圾收运新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环节,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密闭化、转运压缩化、处理无害化。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消除农村无厕户。推动实现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机结合,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规划,推进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推动工业再生资源协同处置。加强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监管台账。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促进低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摸清重点企业和医疗行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动态落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底,全县危险废物规范收集率达到90%以上。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到农村地区。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提升小微企业和实验室废弃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引导汽修厂、拆解中心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处理处置。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加强其他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示范和装配式建筑应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监管体系,综合运用车载智能终端、电子围栏、场地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措施,监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行为。加快推进荣县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逐步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率。鼓励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泥脱水率,促进污泥源头减量,到2025年,县城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以上。统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中心,鼓励采用先进的分选、回收处理技术和设施,提高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

第五章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第一节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各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快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约束,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高石梯森林公园、桫椤谷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结合水系、道路绿化以及街头绿地,构建高度契合城市空间结构的城市绿地系统。以越溪河、旭水河为重点,实施河湖岸线修复、滨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打造水系廊道生态带。开展生物多样性区域优先保护工作,开展古树名木专项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界桩界牌设置,加快构建生态廊道。加强森林公安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推进全域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拓展生态空间,优化结构、均衡布局,丰富园林景观,合理选择行道树,形成稳定的城市森林群落。加强村镇、道路、水系绿化,加快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尊重和维护城乡居民居住区肌理,将绿化融入建筑与环境设计,加强居住区、单位、工业区等城市“细胞”园林化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城市空间。加大植树造林和山体植被恢复力度,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提升森林覆盖率。       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改造、河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加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加大生态脆弱区和岷江森林生态功能退化区保护与修复,强化沙漠化、石漠化治理,实施山体滑坡、坡耕地水土流失环境治理工程,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发展。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督促矿区属地乡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整体规划。加强废弃矿山土地评估调查,加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工程。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砖瓦等资源型企业严格遵守“谁破坏、谁治理”“绿色开采”“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等原则,加强煤矿采矿区生态监测,加快矿山用地复绿,鼓励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引导采用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和设备,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构建荣县绿色矿山。

第二节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

争创生态文明示范。积极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区,对照相关指标,以“挂图作战”的方式,有序开展示范创建成效自评,开展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科学推进示范创建。进一步理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县级各部门和镇(街)开展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探索设立镇(街)级生态环境工作机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制作,整合区域生态建设亮点工程,创建荣县生态品牌,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设立生态价值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扩大流域横向补偿范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业,开展生态农产品质量认证及标准化建设,打造生态农产品品牌。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依托荣县大佛、玉章故里,深度挖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途径,利用“荣州三艺”“荣州三绝”“荣州三宝”、井盐文化输出优势,结合自贡世界地质公园、高石梯森林公园等,打造集文化体验、生态休闲、康养度假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文旅休闲旅游目的地。以红色文化、盐文化、诗书文化、禅修文化等为试点,探索建立以价值开发为导向的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实践模式。

第三节建设美丽宜居城乡典范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探索打造“美丽千村”试点乡镇,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中心村、新村聚居点、农家大院建设。依托区域山、丘、谷、坝、溪河密布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农耕文化优势,推进村容环境美化,展现荣县特色新乡村风貌。大力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外观设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风貌。开展村庄绿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示范试点,打造水美新村。

打造宁静生活氛围。强化工业及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对产噪的新(改、扩)建项目,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加强企业及园区配套绿化建设,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绿化隔离带,新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严格依照环评审批要求采取声屏障、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进行整治。加强施工噪音监管,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影响,重点加强对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完善噪声功能区划,优化布局,合理安排声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章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环境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严格化学品、放射源等重点领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切实保证环境安全。

第一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开展越溪河、旭水河环境风险评估,分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空间分布特征、污染物、诱因、污染途径及影响。联合开展流域、区域环境应急措施评估,探索绘制荣县环境风险应急“一张图”。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强化荣县经开区风险管控,开展园区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工作。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落实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第二节完善风险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敦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预案、提升预案质量、加大企业应急演练频次。加强荣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结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荣县应急指挥系统,补充完善应急监测设备、应急防护设备、应急取证设备等,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应急处理队伍。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强化县级各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开展流域风险防控跨区域联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共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依托市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平台,及早介入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检测,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检测的及时性、可靠性、真实性。

第三节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提高化学品管理和处置水平。严格化学物品生产准入管理,全面排查优先控制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建立管理台账,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对具有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或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或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开展风险评估。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页岩气待开采区域实行风险管控,降低页岩气开发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推动建立页岩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体系。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发生。积极推进核与辐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辐射环境监管监测自动化。推进放射性污染治理,加快城市退役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处置。

第七章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落实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完善环境治理法规标准,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能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循环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压实党政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厘清机构改革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责任清单,县委、县政府承担属地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

强化社会共建与公众参与。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生态环境工作知晓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诉举报平台渠道,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投诉。健全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违法监督、文化宣教、公众参与、调研实践等方面开展公益活动。

第二节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执法队伍,依法统一行使执法职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健全镇(街)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相互衔接,健全环评单位黑白名单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整合、衔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等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的应用。加强“两高”项目管控,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健全全县大气自动监测网络,推进建设重点水域、饮用水水源地、跨界断面、重点湖库等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以固定污染源全面监测为基础,逐步建立统筹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对符合要求的重点废水、废气污染源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实现联网监控。配置便携式颗粒物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设备,增强现场检查、监测和监管能力。加强VOCs自动监控和移动源排放监控能力建设,推动工业园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推进污染源监控数据归真,切实发挥监控监管作用。

第三节完善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完善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强化环保、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协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确保公安、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侦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全面推进区域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将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全面纳入移动执法系统。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持续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完善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发布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部分执法职权纳入乡镇综合执法。

第四节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提升环保铁军素养能力。加强理论武装,定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学习教育,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采取环保讲堂、实战演练、技能比武、以老带新、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上挂下派、横向交流力度。强化比学赶超意识,结合年度考核表彰业务标兵、奉献标兵等先进个人。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紧盯行政审批、环境执法、督察整改、项目申报等关键环节,完善防控廉政风险制度。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络,积极建设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体系。探索构建生态环境感知物联网,实时掌握环境大数据,精准追溯污染来源,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动态监管,为“荣县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环保用电工况监控、扬尘在线监控、烟火监控、无人机监控,实现精准管控。优化网格员巡查与公众有奖举报机制,提升指挥中心智能分析与快速响应能力,通过与线上监测的有效融合,实现智慧监管立体化。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统一领导。荣县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加强与各相关规划协调衔接,制定并公布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及各地区。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第二节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政策投入。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治理,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各级政府要把重点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重点支持对象。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环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

第三节严格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坚持各级党委“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环保目标责任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第四节实施信息公开

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年度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

加强信息宣传。完善绿色传播网络,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环境保护规划,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各类环保公益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打造一批环保公益活动品牌,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保、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公众监督。利用各种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建立专家技术评价和公众权益评价相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公告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民主恳议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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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字解读 ;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音频解读

荣县府发〔2023〕7号

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荣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言

“十三五”以来,荣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川省及自贡市相关要求,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持续向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荣县实现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期是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走在全市前列的攻坚期。根据国家、四川省、自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目标,我们科学制定《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明确了荣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荣县“十四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推动荣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荣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20年,全县优良天数332天,优良率达到90.7%,位居全市第一,较2015年增加22.5个百分点,PM 2.5 年均浓度为40μg/m,较2015年下降39.4%,PM 10 年均浓度为55μg/m,较2015年下降48.1%。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4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首次达到100%,较2015年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越溪河黄龙桥断面从2015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旭水河玉章码头断面从2015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旭水河叶家滩断面从2015年的劣Ⅴ类提升至Ⅲ类。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2.3%,全县境内基本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砖瓦行业整治,对18户砖瓦企业开展了废气综合治理。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整治,共清理各类“小散乱污”企业58户,完成整治42户。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升级,淘汰31台燃煤锅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完成率达100%。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全域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排放执法检测工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旭水河流域攻坚治理行动,印发《旭水河流域(荣县段)攻坚治理方案》《荣县旭水河攻坚治理重点任务清单》等方案,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运。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县196个行政村中,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115个,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1处,圆满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水源地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内7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全部关闭。全面完成自贡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控制目标任务。

三是净土和固废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农用地土壤详查和非正规垃圾填埋点位整治等专项工作,实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荣县天然气净化厂)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摸排非法转移废铅蓄电池,规范废铅蓄电池合法转移处置。以年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了荣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估工作、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申报登记工作、指导产废单位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配合生态环境部督察组对我县开展的“清废行动2018”,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2019年起,全面实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取代纸质联单,实现了转移处置流程联单监控。建设了自贡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危险废弃物项目,实现危废处置能力从无到有。县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保持100%,乡镇和农村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是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以许可证监管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截至2020年底,123家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620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登记,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完成环保督察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率97.92%,“回头看”问题整改完成率96.49%,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完成率均为100%,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完成率均为100%,未完成的整改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2016-2020年,环境违法处罚金额合计1600余万元。2020年,检查企业245户次,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5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1份。开展荣县生态环境全域强化执法、矿山矿企专项联合检查、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2020年底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目前,已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有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流域治理任务大,旭水河生态流量不足,河流自净能力差,断面持续稳定达标难。农村环境治理任务重,需要整治的村庄仍然较多。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仍然超标,且分布点多面广,日常监管难度大。

二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PM 2.5 浓度距离达标尚有较大差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待完善,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精细化、常态化管控还需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不规范,城区道路黑化率较低,G348国道穿城而过,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任务艰巨,未来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偏低,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仍有差距,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不稳定。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面不高,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仅有63.2%,散居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效果不理想。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足。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还存在较大缺口,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尚未健全。

四是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农村改水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到位,存在部分设施管网不配套、进水水质浓度偏低、建成后未使用、缺乏维护等问题。全县绿色农业发展水平不高,农药、化肥、畜禽养殖粪污所产生的污染对周边水体和土壤环境安全造成潜在危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是固废管理及处置能力有待加强。荣县矿产资源丰富,工矿企业众多,产废企业对危废管理意识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够,贮存、记录、转移等方面存在问题,开展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压力较大。页岩气开采油基岩屑环境风险大,周边处置油基岩屑的单位少,处置能力不足,综合利用相关政策配套不及时,以致大量油基岩屑在县境内钻井平台暂存。处置完全依靠市外例如内江、德阳等有资质的单位,年转移处置约1万吨。

六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与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人员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监测监察手段、装备智能化程度较低,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生态文化宣教设施配套不足,自然科普知识和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力度较弱,常态化生态环保宣传机制不够完善。

七是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不足。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有待加强。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尚未实现根本转变,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减排等还没有真正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实现共同参与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第三节面临的战略机遇

当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复杂,环境治理任务依旧艰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

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快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出台并积极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以及省级以下环保垂改,更新了生态环保工作职能,加强了生态环保工作力度。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带来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扩展、生态环境治理领域进一步扩大的新局面,生态环境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更加凸显,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要素领域和范围以及创新体制机制提出迫切需求。

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叠加发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必将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战略支撑。四川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自贡市坚定不移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两市两城”,走好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发展新路。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交会叠加,为荣县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建设“美丽四川”提出更高的生态环境目标要求。荣县作为“美丽四川”的必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美丽四川”的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彰显荣县特色,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124”发展思路,以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打好环保翻身仗,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宜业宜居文化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战略发展导向,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积极融入“双循环”,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效能。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河、湖库,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降低环境风险,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力量,共同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力争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老百姓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三节目标指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居环境更加和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功创建,全力建设“天蓝、地净、水清”的美丽荣县。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升,PM 2.5 年均浓度持续改善,完成自贡市下达目标。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国省考断面水体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上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高,万元GDP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目标内。

——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空间格局形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修复水平大幅度提升。重要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城市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44%,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进一步拓宽。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建成生态优美的新时代宜业宜居文化城市。

表1 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加强源头防控,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培育绿色新动能,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优化县域绿色发展布局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空间布局约束,严格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优先保护区,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刚性约束,防范环境风险,落实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资源利用上线约束,严格落实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资源利用上线。严格准入清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平台,保障“三线一单”落地运用。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实施“一核一轴两区三带”发展策略,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坚持省级点状开发城镇功能定位,依托省级经济开发区、自贡井盐产业园工业基础,积极培育过水产业园,同步打造集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生态宜居、科技教育为核心的城市功能新区。以旭阳镇、度佳镇和乐德镇为中心,重点发展以农产品集散、商贸物流、工业物流为主的物流集散,以茶叶、油茶加工、食品加工为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以及陶瓷、生物制药、机械制造、酿造业等产业,打造农产品加工、建材、物流等优势产业绿色集群。以长山镇和来牟镇为中心,建设自贡井盐产业园,重点发展井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制陶加工和商贸服务等重点产业,推动形成长山-来牟一体化绿色发展格局。

第二节打造绿色产业发展体系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严控以金龙水泥、自力水泥为重点的水泥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持续推动砖瓦等落后产能淘汰,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深入推进水泥、砖瓦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快砖瓦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转型升级,鼓励现有烧结砖瓦行业向绿色建材产业转型,支持烧结砖瓦企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大力推动水泥、砖瓦、陶瓷、盐业等传统行业企业升级改造,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物制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环保产业。

创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越溪河流域粮油发展带为核心,强化粮油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生物肥料替代化肥力度。以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核心,持续推进德康、巴佑、温氏集团等养殖业龙头企业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集中布局养殖户,推进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以越溪河、旭水河流域为核心,推进“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发展模式,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养殖。开展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绿色生态有机种植示范,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现代果蔬产业示范园区。突出荣县农产品主产区功能,保障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农业发展用地、生态用地转变为工业发展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

第三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绿色照明、能源供应基础设施、节能监察和技术服务体系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重点削减民用散煤及农业用煤消费量,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企业绿色清洁化生产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大力实施水泥、砖瓦、陶瓷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因地制宜,继续推广农村户用沼气、集中供气、污水净化沼气工程,逐步提高农户清洁能源使用率。持续推进煤炭减量替代,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耗总量稳中有降。

强化水资源节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自贡市下达的用水总量分解控制目标。多措并举实施节水,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减损。发展节水农业,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引导工业企业提升节水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积极推进荣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安装节水器具,实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到2025年,农灌有效利用系数≥0.5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第四节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加快运输物流结构调整。加强铁路和水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铁、水运能,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路有序转移。鼓励发展公转铁、公转水、大型节能运输等绿色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打造中短途电动化,中长途清洁能源化运输体系。利用乡村公交系统,完善全县绿色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荣县经济开发区配套建设采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模式的绿色低碳物流园区。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老旧柴油货车、燃气车、老旧工程机械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完善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乡村全覆盖的公共客运服务体系,推进步行、非机动车道等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发展。

第五节探索开展碳达峰行动

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在市级指导下,鼓励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控制重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提高碳排放管理水平,鼓励金龙水泥、自力水泥等重点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建设一批低能耗建筑。探索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近零碳示范区试点示范建设,统筹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等四个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制定,协助自贡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经济林扩容增量,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农田保育,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等保护性措施,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育,实施脆弱边坡生态修复、生态廊道建设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加强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协助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探索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设施设备,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

第四章强化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污染协同控制,系统推进“三水”共治,扎实推进净土减废行动,推动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一节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全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强重点时段污染防控,春夏季实施臭氧污染专项防控行动,秋冬季开展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引导水泥、砖瓦、陶瓷等行业错峰生产,督促金龙水泥、自力水泥、荣县天然气净化厂、度新砖厂、海鹰瓷业等重点企业完成“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继续加强PM 2.5 污染防治,加快补齐O 3 污染治理短板,制定加强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实现PM 2.5 和O 3 的“双控双减”。以工业涂装、汽车维修企业为重点,加大VOCs和NO x 协同治理,以化工、建材企业为主,控制工业炉窑NO x 和PM 2.5 排放。

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控。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准入。加大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力度,制定工业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快推进金龙水泥、自力水泥深度治理,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推进驰宇盐品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工程,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开展水泥、砖瓦行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配套建设高效末端治理设施,提升脱硫除尘效率。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以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小型设备制造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选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以及更清洁的生产工艺,推动汽修厂以及其他涉及喷涂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针对金龙水泥、自力水泥、世强塑编制品等重点VOCs排放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全面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取缔露天喷涂,加大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持续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新增重型燃气车辆以及公交、邮政、环卫等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应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加快建设完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强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加强新车环境监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推进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将中心城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加强油品管控,到2025年,全县加油站抽检覆盖率将达到100%。加强油气回收治理,鼓励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加强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推动开展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引导和鼓励公众夏季夜间错峰加油。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县城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和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在建工地开展湿法作业,并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环保监测仪,实现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扬尘检测仪安装率100%,完成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绿色化改造。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对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车场和道路两侧裸土,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加大洒水抑尘频次,提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持续推进“禁熏、禁燃、禁烧”的“三禁”工作,严控城区露天熏制腊肉,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推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倡导文明祭扫,推广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减少祭祀大气污染。全面关闭不符合规划、环保整治无望的散乱小砂石料场,对确定保留的砂石料场加强管理,敦促其采取密闭传输、安装喷淋设施、购置雾炮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环保措施。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建立秸秆“收储运用”市场运行体制机制,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提高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依托市级秸秆焚烧“蓝天卫士”可视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契机,健全县、镇(街)、村三级监管网络。加强宣传动员,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提高群众禁烧意识。引导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减少氨排放量。

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进一步强化与毗邻区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威远县、贡井区等毗邻地区联合制定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实施“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联合制定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方案,制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源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无差别重污染应急大气污染源管控。推进区域大气环境数据联合监测和共享,加强空气质量联合监测、联合会商、联合执法。

第二节统筹推进“三水共治”

强化水资源保障。严格把控水资源利用和控制红线,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合理调配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全面落实取水许可证制度。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控不合理新增用水。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通过水系连通工程,持续优化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统筹协调双溪水库、小井沟水库向旭水河补水,维护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将生态流量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建立河道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制度以及水资源调度长效机制,制定并落实流域生态应急调水方案,严格保障沙溪河、曹家河、浑水河等小流域生态基流。

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排水项目准入。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动屠宰、白酒制造行业清洁化改造,进一步提高重复利用率,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鼓励四川荣县经济开发区开展中水回用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新星源食品、双庆矿业等重点排水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推进企业集中入园、集中纳管,完善园区及企业两级污水处理体系,加大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力度,推进园区现有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工业园区外企业水污染排放监管,严控废水不达标排放,严禁废水直排。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统筹考虑城镇规划发展规模,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及管网布局,加快推进荣县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建设。持续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在越溪河、旭水河等重点河段,加快推进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截污管网建设,实施荣县双石镇等10个建制镇污水管网新建项目,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城市污水“零直排”。健全现有污水收集管网维修养护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定期进行污水泵站检修,持续开展城市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减少污水管网渗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农业灌溉和生态补水等领域。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推进农村污水管网延伸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加快推进农村聚集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场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三格化粪池等处理设施,同步建设配套收集管网。梯次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旭水河及越溪河沿岸和其他一般区域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整治工程,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深化农业面源治理。优化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有机肥料厂等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广“畜-沼-菜(果)”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推进老旧池塘进行标准化和底排节水净水技术改造。加强水产养殖用水监测,加大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旭水河、越溪河流域等为重点,推动建立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

加大河湖流域整治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加大对沙溪河、曹家河、浑水河等小流域污染整治力度,实施全线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补水,开展沿岸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缓冲带建设,实施河湖岸线清理复绿。以鼎新镇、望佳镇为重点排查整治旭水河等流域沿线排水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管网延伸改造,提高收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以旭水河、越溪河、双溪水库和小井沟水库为重点,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全面摸清排污口现状,完成建档造册,加强排污口综合整治、监测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加强岸线养护管理,全面禁止、逐步取缔河道滩涂种植。

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在旭水河(东兴镇)、沙溪河(铁厂镇)等源头集水区域和饮用水引蓄水区域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在双溪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开展消落带生态管理,统筹协调建设人工湿地隔离带、生态截污沟等环湖库生态隔离设施。依托沿河分布的河漫滩、河岸植被带、消落带、自然湿地等,营造河湖生态缓冲带。启动湿地修复与提升工程,统筹推进沙溪河、越溪河、旭水河、芒溪河流域治理和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水生态保护,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在旭水河、越溪河等主要河流岸线,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工程,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任务。稳步推进旭水河、越溪河、沙溪河等流域增殖放流工程,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在旭水河、越溪河、沙溪河等天然水域实施为期10年的禁捕,加大对非法捕鱼的执法力度,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恢复。

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双溪水库、小井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增设视频监控设施或水质自动监测,建设生态隔离带、应急物资储备库等,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调整和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和备用水源地建设。统筹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选址,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和安全保障建设,到2025年,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三节加强土壤污染协同防治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加强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降低土壤污染风险。深化调查成果运用,以重要农产品产业基地和重点企业周边为重点,严格排查土壤污染问题,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落实整改措施。鼓励开展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预警平台建设,针对荣县蜀能实业有限公司地块等重点监管单位强化监督性监测,鼓励因地制宜实施防渗防漏改造。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严禁在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上下达目标。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水土协同治理。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在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相关内容。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统筹考虑地下水影响与防控,做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以“双源”为重点,明确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污染治理区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等区域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强化高风险化工类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地下水环境监管,实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调防治。

第四节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及减量化水平,加快推进荣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针对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高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率。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由专业化的处置企业加大收运处置力度,全面提升县城、镇(街)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水平。

完善乡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垃圾收运新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环节,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密闭化、转运压缩化、处理无害化。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消除农村无厕户。推动实现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机结合,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规划,推进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推动工业再生资源协同处置。加强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监管台账。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促进低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摸清重点企业和医疗行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动态落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底,全县危险废物规范收集率达到90%以上。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到农村地区。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提升小微企业和实验室废弃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引导汽修厂、拆解中心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处理处置。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加强其他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示范和装配式建筑应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监管体系,综合运用车载智能终端、电子围栏、场地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措施,监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行为。加快推进荣县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逐步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率。鼓励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泥脱水率,促进污泥源头减量,到2025年,县城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以上。统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中心,鼓励采用先进的分选、回收处理技术和设施,提高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

第五章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第一节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各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快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约束,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高石梯森林公园、桫椤谷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结合水系、道路绿化以及街头绿地,构建高度契合城市空间结构的城市绿地系统。以越溪河、旭水河为重点,实施河湖岸线修复、滨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打造水系廊道生态带。开展生物多样性区域优先保护工作,开展古树名木专项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界桩界牌设置,加快构建生态廊道。加强森林公安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推进全域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拓展生态空间,优化结构、均衡布局,丰富园林景观,合理选择行道树,形成稳定的城市森林群落。加强村镇、道路、水系绿化,加快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尊重和维护城乡居民居住区肌理,将绿化融入建筑与环境设计,加强居住区、单位、工业区等城市“细胞”园林化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城市空间。加大植树造林和山体植被恢复力度,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提升森林覆盖率。       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改造、河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加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加大生态脆弱区和岷江森林生态功能退化区保护与修复,强化沙漠化、石漠化治理,实施山体滑坡、坡耕地水土流失环境治理工程,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发展。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督促矿区属地乡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整体规划。加强废弃矿山土地评估调查,加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工程。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砖瓦等资源型企业严格遵守“谁破坏、谁治理”“绿色开采”“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等原则,加强煤矿采矿区生态监测,加快矿山用地复绿,鼓励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引导采用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和设备,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构建荣县绿色矿山。

第二节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

争创生态文明示范。积极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区,对照相关指标,以“挂图作战”的方式,有序开展示范创建成效自评,开展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科学推进示范创建。进一步理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县级各部门和镇(街)开展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探索设立镇(街)级生态环境工作机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制作,整合区域生态建设亮点工程,创建荣县生态品牌,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设立生态价值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扩大流域横向补偿范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业,开展生态农产品质量认证及标准化建设,打造生态农产品品牌。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依托荣县大佛、玉章故里,深度挖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途径,利用“荣州三艺”“荣州三绝”“荣州三宝”、井盐文化输出优势,结合自贡世界地质公园、高石梯森林公园等,打造集文化体验、生态休闲、康养度假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文旅休闲旅游目的地。以红色文化、盐文化、诗书文化、禅修文化等为试点,探索建立以价值开发为导向的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实践模式。

第三节建设美丽宜居城乡典范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探索打造“美丽千村”试点乡镇,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中心村、新村聚居点、农家大院建设。依托区域山、丘、谷、坝、溪河密布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农耕文化优势,推进村容环境美化,展现荣县特色新乡村风貌。大力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外观设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风貌。开展村庄绿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示范试点,打造水美新村。

打造宁静生活氛围。强化工业及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对产噪的新(改、扩)建项目,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加强企业及园区配套绿化建设,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绿化隔离带,新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严格依照环评审批要求采取声屏障、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进行整治。加强施工噪音监管,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影响,重点加强对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完善噪声功能区划,优化布局,合理安排声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章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环境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严格化学品、放射源等重点领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切实保证环境安全。

第一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开展越溪河、旭水河环境风险评估,分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空间分布特征、污染物、诱因、污染途径及影响。联合开展流域、区域环境应急措施评估,探索绘制荣县环境风险应急“一张图”。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强化荣县经开区风险管控,开展园区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工作。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落实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第二节完善风险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敦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预案、提升预案质量、加大企业应急演练频次。加强荣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结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荣县应急指挥系统,补充完善应急监测设备、应急防护设备、应急取证设备等,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应急处理队伍。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强化县级各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开展流域风险防控跨区域联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共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依托市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平台,及早介入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检测,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检测的及时性、可靠性、真实性。

第三节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提高化学品管理和处置水平。严格化学物品生产准入管理,全面排查优先控制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建立管理台账,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对具有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或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或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开展风险评估。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页岩气待开采区域实行风险管控,降低页岩气开发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推动建立页岩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体系。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发生。积极推进核与辐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辐射环境监管监测自动化。推进放射性污染治理,加快城市退役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处置。

第七章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落实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完善环境治理法规标准,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能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循环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压实党政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厘清机构改革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责任清单,县委、县政府承担属地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

强化社会共建与公众参与。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生态环境工作知晓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诉举报平台渠道,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投诉。健全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违法监督、文化宣教、公众参与、调研实践等方面开展公益活动。

第二节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执法队伍,依法统一行使执法职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健全镇(街)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相互衔接,健全环评单位黑白名单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整合、衔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等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的应用。加强“两高”项目管控,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健全全县大气自动监测网络,推进建设重点水域、饮用水水源地、跨界断面、重点湖库等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以固定污染源全面监测为基础,逐步建立统筹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对符合要求的重点废水、废气污染源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实现联网监控。配置便携式颗粒物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设备,增强现场检查、监测和监管能力。加强VOCs自动监控和移动源排放监控能力建设,推动工业园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推进污染源监控数据归真,切实发挥监控监管作用。

第三节完善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完善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强化环保、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协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确保公安、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侦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全面推进区域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将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全面纳入移动执法系统。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持续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完善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发布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部分执法职权纳入乡镇综合执法。

第四节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提升环保铁军素养能力。加强理论武装,定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学习教育,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采取环保讲堂、实战演练、技能比武、以老带新、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上挂下派、横向交流力度。强化比学赶超意识,结合年度考核表彰业务标兵、奉献标兵等先进个人。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紧盯行政审批、环境执法、督察整改、项目申报等关键环节,完善防控廉政风险制度。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络,积极建设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体系。探索构建生态环境感知物联网,实时掌握环境大数据,精准追溯污染来源,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动态监管,为“荣县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环保用电工况监控、扬尘在线监控、烟火监控、无人机监控,实现精准管控。优化网格员巡查与公众有奖举报机制,提升指挥中心智能分析与快速响应能力,通过与线上监测的有效融合,实现智慧监管立体化。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统一领导。荣县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加强与各相关规划协调衔接,制定并公布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及各地区。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第二节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政策投入。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治理,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各级政府要把重点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重点支持对象。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环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

第三节严格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坚持各级党委“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环保目标责任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第四节实施信息公开

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年度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

加强信息宣传。完善绿色传播网络,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环境保护规划,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各类环保公益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打造一批环保公益活动品牌,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保、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公众监督。利用各种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建立专家技术评价和公众权益评价相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公告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民主恳议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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