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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杂谈]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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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我县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管护效果,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以及《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为总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我县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到2022年,基本建立覆盖县、镇(街)、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保证我县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建立“三长、两办、两员”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三长”即总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道路长由县政府班子成员担任,乡道路长由镇(街)班子成员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两办”即总路长办公室和镇(街)路长办公室;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镇(街)设立路长办公室,由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两员”即道路巡查员、养护员。 (二)工作职责。建立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县、乡、村道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1.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履行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负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公共财政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推进实施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检查下一级路长履职情况。 县级路长职责: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交通强国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对所管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资金、用地等问题,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县级路长负责向总路长汇报工作,安排督促指导镇(街)路长做好公路管理工作。 镇(街)路长: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交通强国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对所管乡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资金、用地等问题,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镇(街)路长负责向县级路长汇报工作,安排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做好公路管理工作。 村级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辖区内村道建设用地、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原则上每月开展两次道路巡查,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工作以及县、镇、村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2.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协助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完善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指导镇(街)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办公会议;组织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完成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路长及县级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街)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镇(街)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所辖各村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4次办公会议;统筹协调镇(街)范围内农村公路重大事项;组织对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办公室提出考核建议。 3.两员:公路巡查员、养护员 县道巡查员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路政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养护员由四川省荣县公路养护段(简称:县段)相关人员担任。 县道巡查员、养护员职责:县道巡查员负责开展公路路政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涉及养护的问题,及时通报道路养护员处理。县道养护员负责县道清扫保洁、边沟清理、坑凼修补等日常养护工作。 乡、村道巡查员,养护员职责:乡、村道巡查员负责辖县内的日常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乡、村道养护员负责乡、村道路的清扫保洁、边沟清理、坑凼修补等日常养护工作。各镇(街)辖区内每条公路原则上至少应设立巡查员、养护员各一名。 3.县级有关部门及镇(街)职责 县委目标绩效办:负责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纳入督查通报内容,会同总路长办公室对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达到总路长及其办公室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扣分项;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发改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交通运输发展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监督资金使用管理;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进行绿化,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审批和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住建局: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管理;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普通省道、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普通省道、县道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开展公路双超治理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水务局:按照现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附近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违法排污行为;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县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县内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街):负责本镇(街)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营运、安全监管、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等工作;制定本镇(街)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专人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配足乡、村公路“两员”并加强督查考核;负责本镇(街)辖区乡、村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报告;完成总路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路长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日常巡查。巡查员按照负责区域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县道巡查频率为每日一次。乡道、村道巡查员按照负责区域开展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频率为每周至少一次。在汛期、重大活动、逢场天、学生上学放学和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信息收集反馈。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涉及养护管理(乡、村道路清扫保洁原则上一周不少于一次)等问题的,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给养护员并做好现场处置记录。 (三)问题处置。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员、养护员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巡查员和养护员无法当场处置的情况(如水毁灾害、联合执法等),按各自管理职责层层上报处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应的路长办公室)。 (四)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等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交由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乡、村道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由各镇(街)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附件:1.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3.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路段分解表 4.荣县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5.荣县路长制巡查记录表 6.荣县路长制工作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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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我县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管护效果,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以及《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为总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我县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到2022年,基本建立覆盖县、镇(街)、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保证我县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建立“三长、两办、两员”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三长”即总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道路长由县政府班子成员担任,乡道路长由镇(街)班子成员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两办”即总路长办公室和镇(街)路长办公室;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镇(街)设立路长办公室,由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两员”即道路巡查员、养护员。 (二)工作职责。建立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县、乡、村道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1.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履行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负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公共财政保障、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推进实施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检查下一级路长履职情况。 县级路长职责: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交通强国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对所管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资金、用地等问题,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县级路长负责向总路长汇报工作,安排督促指导镇(街)路长做好公路管理工作。 镇(街)路长: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交通强国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对所管乡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资金、用地等问题,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镇(街)路长负责向县级路长汇报工作,安排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做好公路管理工作。 村级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辖区内村道建设用地、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原则上每月开展两次道路巡查,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工作以及县、镇、村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2.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协助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完善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指导镇(街)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办公会议;组织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完成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路长及县级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街)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镇(街)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所辖各村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4次办公会议;统筹协调镇(街)范围内农村公路重大事项;组织对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办公室提出考核建议。 3.两员:公路巡查员、养护员 县道巡查员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路政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养护员由四川省荣县公路养护段(简称:县段)相关人员担任。 县道巡查员、养护员职责:县道巡查员负责开展公路路政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涉及养护的问题,及时通报道路养护员处理。县道养护员负责县道清扫保洁、边沟清理、坑凼修补等日常养护工作。 乡、村道巡查员,养护员职责:乡、村道巡查员负责辖县内的日常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乡、村道养护员负责乡、村道路的清扫保洁、边沟清理、坑凼修补等日常养护工作。各镇(街)辖区内每条公路原则上至少应设立巡查员、养护员各一名。 3.县级有关部门及镇(街)职责 县委目标绩效办:负责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纳入督查通报内容,会同总路长办公室对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达到总路长及其办公室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扣分项;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发改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交通运输发展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监督资金使用管理;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进行绿化,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审批和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住建局: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管理;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普通省道、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普通省道、县道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开展公路双超治理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水务局:按照现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附近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违法排污行为;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县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县内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街):负责本镇(街)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营运、安全监管、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等工作;制定本镇(街)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专人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配足乡、村公路“两员”并加强督查考核;负责本镇(街)辖区乡、村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报告;完成总路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路长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日常巡查。巡查员按照负责区域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县道巡查频率为每日一次。乡道、村道巡查员按照负责区域开展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频率为每周至少一次。在汛期、重大活动、逢场天、学生上学放学和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信息收集反馈。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涉及养护管理(乡、村道路清扫保洁原则上一周不少于一次)等问题的,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给养护员并做好现场处置记录。 (三)问题处置。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员、养护员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巡查员和养护员无法当场处置的情况(如水毁灾害、联合执法等),按各自管理职责层层上报处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应的路长办公室)。 (四)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等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交由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乡、村道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由各镇(街)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附件:1.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3.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路段分解表 4.荣县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5.荣县路长制巡查记录表 6.荣县路长制工作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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