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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一:何光海
身份证号:510322197010298450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古佛镇千佛村8组99号
被执行人二:郑川英
身份证号:511028197705118922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古佛镇千佛村8组99号
执行标的:165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由:借贷纠纷
悬赏期限:2026年5月6日0时起至2027年5月5日24时止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准确下落,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何光海、郑川英的财产或何光海、郑川英本人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给予3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386047110(雷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 被执行人何光海、郑川英的人员线索和财产线索 促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 本院将郑重兑现奖励承诺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