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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让年迈的张大妈瘫痪在床;一笔迟迟不到的赔偿款,让这个家庭的后续治疗举步维艰。当法律程序遇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的法官选择“向前一步”,启动“绿色通道”让司法服务走到群众身边,叩开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困维权之路,卡在“第一步”境
张大妈在自家经营的小超市门口遭遇交通事故,后又意外摔倒,导致瘫痪在床、意识模糊。尽管肇事方责任明确,但由于种种原因,赔偿事宜一直未能解决。后续巨额的治疗费像一座大山压在家人心头。 就在家属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时,却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张大妈瘫痪在床,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志,维权应该怎么进行下去呢?张大妈的儿子焦愁万分。
破法官上门,办案“零距离”局
为解决这一难题,张大妈儿子致电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寻求帮助。在了解了当事人的情况后,法官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程序问题,更关乎一名重病老人的生命救治。 针对张大妈的特殊情况,首先应对其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认定,并为其指定监护人。问题又出现了,张大妈瘫痪在床,张大妈的儿子要一边照顾老人一边照料超市,实在无法分身办理。“既然老人来不了,那我们就过去!”为帮助张大妈能够及时拿到赔偿款进行治疗,法官决定启动“绿色通道”,提供上门诉讼服务。
01细致查验病情
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了张大妈家中,俯身病床前轻声呼唤并仔细观察其精神状态,严谨评估其民事行为能力。 02现场规范办案
法官现场为家属做了详细的询问笔录,核对身份信息、审查证据材料,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03多方走访核实
做完家属笔录后,延伸开展邻里访谈,全面了解老人现状与家庭照护情况,确保事实准确。 “真没想到,法官能为了我们的事专门跑一趟。”临别时,家属紧握法官的手哽咽说道。最终,成功宣告张大妈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张大妈的儿子为张大妈的监护人。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解忧”,变换的是地点,不变的是为民的初心。一次贴心司法服务,不仅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带来的清风,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富顺县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老年人、残障人士、患病体弱等行动不便当事人合法权益,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优化服务举措,把司法便民、利民、惠民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