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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自贡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游客风险防范意识,现公布一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 李某收取旅游费用后拒不履约涉嫌诈骗案 2026年3月,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接到旅游投诉:游客胡某荣、左某平反映,李某收取“华东5市双飞6日游”团费后,未按约定订购机票组织出行。经查实,李某于2026年1月10日、11日在酒店举办旅游产品推荐活动,后续李某通过微信相继联系胡某荣、左某平等人,收取了37人旅游费用,共计78460元。3月12日,李某未按约定组织出团,也未退还游客缴纳费用。荣县文广旅局对此立案调查,并于3月13日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案例二: 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开展在线相关业务 2026年4月,有群众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我市某小区物业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宣传三星堆博物馆一日游。经查,该物业管理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业主微信群、管家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招徕了79名业主报名参加“三星堆博物馆一日游”,并实际收取20人的费用共计166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和《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2026年5月,大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该物业管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元(¥1660)并处罚款壹万元(¥10000),对责任人员曾某罚款贰仟元(¥2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广大游客朋友通过旅行社参团旅游时,切勿轻信非旅行社工作人员及其组织的旅游产品推介活动,不向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个人、协会、公司等支付旅游费用,避免财产损失。付款前务必仔细查验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并准确载明行程、交通、住宿、购物等相关约定。 温馨提示 广大游客朋友在旅游时要增强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旅游合同、付款凭证、收款收据、聊天记录、视频录音等证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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