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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躺在车座上,头向右歪着,双手完全脱离了方向盘。”5月6日早高峰,上海静安交警在恒丰路桥附近拦下了一辆行驶诡异的黑色小米汽车。让民警没想到的是,驾驶员不仅正呼呼大睡,而且血液酒精含量超标——这一切,都源于他对“智能驾驶”的绝对信任。
当天早上7时54分,民警顾赟珺在恒丰路桥沿线巡逻时,发现对向车道一辆黑色小轿车车速异常缓慢,“目测车速约3公里/每小时,明显低于正常车速”。更令人吃惊的是,主、副驾两人都在打瞌睡,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车辆疑似由“智驾”系统接管行驶。
“我们车辆在等待红灯的时候,看到这辆黑色的小米汽车驾驶速度极慢,又有停顿的嫌疑。”民警随即调头,在车辆前方50米处停下拦截。
顾赟珺回忆:“拦截的时候,那辆车正好有一个避让动作。我怀疑他开启了智能驾驶。当时驾驶员睡着了,我用力拍打车门和车窗把他叫醒,车窗摇下来让他把车停好,然后对他进行控制。”
经询问,驾驶员赵某和副驾驶吕某前一晚在黄浦区聚餐饮酒过量,之后只在电竞酒店休息了一段时间。赵某自认为已经“醒酒”,又觉得车辆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帮忙”,足以安全开回宝山的家。结果刚上路不久就因困倦睡着了,险些酿成事故。
民警在核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静安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记12分。车辆由专业代驾驶离现场。
上海公安交管部门 特别提醒
第一,隔夜酒≠已醒酒。
酒精代谢因人而异,即使身体无不适,血液酒精含量仍可能超标。酒驾认定只看血液酒精浓度,与饮酒间隔时间无关。
第二,智能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市公安局交管总队法制支队民警龙嘉敏明确表示,目前我国市面上的智能驾驶汽车均属于L2级(组合驾驶辅助)以下水平,远未达到真正的自动驾驶标准。因此,智能驾驶系统仅为一项辅助功能,不能等同于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不能取代驾驶员的专注驾驶和准确判断,更不能替代驾驶人履行驾驶职责,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与普通驾驶人没有区别。
驾驶员始终是驾驶车辆行为的完全责任人,在驾驶过程中即使开启智能驾驶系统,驾驶员也应保证车辆周边安全,如遇必要情况需及时人工干预或接管车辆(如适当减速、制动、转向等)。因此,即使喝酒后开启智能驾驶系统行驶,仍应被认定为驾驶员是在饮酒状态下掌控着车辆行驶,属于酒驾。一旦达到醉驾标准,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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