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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布陷阱
设套捕生灵
一念贪野味
一脚踏法网
看似寻常的捕猎行为
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
案情速览 近日,高新分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板仓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嫌疑人1名。
据悉,2025年5月至今,熊某明知在禁猎期内猎捕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仍心存侥幸,先后在多地使用捕兽夹、报警器、套绳等法律明确禁用的猎捕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将其非法售卖牟利。目前,熊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切勿贪食野味:野生动物极易携带病菌,猎捕、售卖 、食用均存在安全隐患,还触犯法律法规。
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严禁使用猎夹、电网、捕兽套等各类禁用工具进行狩猎。
爱护野生动物:守护自然生态,贵在人人践行,如发现非法狩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ND-----
来源:自贡高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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