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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司机陈先生在网约车公司接车时发现,车辆提示“电子牵引力故障请维修车辆”,但工作人员执意让他“熄火后再启动”把车开走。5月3日,陈先生载着乘客营运过程中,车辆突然刹车、油门失灵,差点酿成大祸,陈先生多次要求公司处理,至今没有结果。
接车一个月,车辆两次发生故障
陈先生说,今年4月23日,他从陕西优享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一辆东风ES600小轿车用于网约车营运,这家公司位于三桥天台八路11号的滴滴出行司机中心里,接车当天,他就发现车辆有问题。
“我上车之后启动,车辆不动,发出警报声,仪表盘出现了一行字‘电子牵引力故障,速度受限,请维修车辆’,看到这个提示,我立即和对接我的车管联系,拍了照片,把提示发给他。他回复我说,把车熄火,锁门,等10分钟之后再启动就好了,意思就是车没有问题,让我开走。”陈先生说,自己之前没开过这个型号的车,以为是正常情况,就把车开走了,正常营运。
没想到,5月3日,危险降临。“当天我拉着一名乘客,走到长安区韦曲的时候,车辆突然刹车、油门失灵,踩哪个都没反应,车辆再次报警,显示‘电子牵引力系统故障请停车’,我当时就慌了,车上的乘客也吓得不轻。幸好我当时走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速度比较慢,我赶紧靠边停车,变道过程中差点和电动车相撞,好不容易把车停在路边,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
陈先生说,他把车停下之后,联系了滴滴客服,客服让他把车停在路边等着,大约过了2个小时,来了一名维修人员,在现场更换了一个零件,就算是处理完了此事。
司机:不能接受网约车公司把故障车出租
陈先生说,5月3日的突发事件后,他才意识到,接车的时候这个车就有故障,但是车管以及陕西优享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明知车辆故障的情况下,还是把车租给他,让他营运,他不能接受,非常气愤。
“我第一次联系车管的时候,他告诉我,可以把车熄火,关门十分钟,再重启,那就意味着他知道这个车的情况,以及临时处理的办法。这种情况下依然让我开着故障车营运,那就是不把司机和乘客的生命当一回事,万一当时我在高速上,很可能造成伤亡,他们一点都不担心吗?”陈先生气愤地说道。
事情发生后,陈先生向滴滴客服电话反馈了他的经历,要求给他一个说法,赔偿他的营运损失并换车,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也没有人处理此事。“无奈之下,我把此事反映给了12345热线,得到的回复是,无法确定车辆是否是故障车。”陈先生说,“除此之外,有一个车管给我打电话,威胁我,问我‘想咋’?还说‘不是没有出事吗’?”
陈先生说,他多次致电滴滴客服,也打了市民热线,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无奈之下,他只能求助华商报。

公司工作人员:上报后会给出解决方案
5月20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三桥天台八路滴滴出行司机中心里见到了陈先生和他驾驶的滴滴网约车,陈先生展示了两次故障时他拍的仪表盘照片,显示“电子牵引力故障”。陈先生说,5月3日更换零件之后,暂时再未发生故障,但是他已经有心理阴影了,这辆车他不敢再开了,“可是每月有2000多元的租车费,我不营运就是损失,造成的损失网约车公司应该承担。”
随后,和陈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武女士接待了陈先生,听他讲了事情经过之后,武女士问了一句:“5月3日你提出换车,我还以为都给你换了,到现在都没换吗?”
陈先生提出换车和赔偿的要求后,武女士叫来了她的领导史先生,谈及此事,史先生说,他会把陈先生的事情上报给领导,尽快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史先生表示,陈先生也可以起诉或者找主管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网约车公司出租故障车辆涉嫌违约
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倩分析认为,陈先生与网约车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网约车公司作为营运车辆的出租方,负有保证出租物在租赁期间适合租赁目的的义务,同时出租方对于租赁物具有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在出租车辆为营运车辆时,出租方明知车辆系用于运营使用,并且需要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涉及拉运旅客的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因此,对于出租车辆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和适租义务,一般不能约定排除。
在车辆系统已经显示故障报警,且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条件下,可以基本推定车辆故障在出租方将出租车辆提供时即已存在。因此,出租方存在违约行为。
目前陈先生诉求为出租方承担陈先生的营运损失,营运损失在法律上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如果陈先生能够举证证明确实发生了营运损失,并且发生的营运损失是在租赁车辆故障维修期间形成以及平时营运期间的合理收入的,一般是可以获得法院支持的。
赵倩表示,同时,陈先生还可以酌情主张减免或者返还因车辆故障报修并未实际使用租赁物期间的租金。
另外,民法典还赋予了承租方满足一定条件下的车辆租赁合同解除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陈先生如果能够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车辆租赁合同。同时因为过错方确在出租方的,可以主张合理数额的违约金。
外地案例
租到故障车 网约车司机获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因故障网约车产生的纠纷屡屡见诸报端。
网约车司机宋先生反映,自己2023年11月9日与广东乾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了一辆广汽传祺电动汽车,新车行驶仅两个多月便频繁出现故障。其中,2024年1月24日载客途中,车辆突然熄火。第二天,车辆在出车时又突然熄火。1月27日早上,车辆再次熄火无法启动。宋先生重新启动多次均无效,只能将车送回4S店维修。
媒体报道后,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城分局组织宋先生、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以及汽车租赁公司进行座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书。根据协议,广东乾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免除承租人宋先生在维修期间的14天租金,共计1820元;同时免除车损费用3433元、车辆折旧费用1400元以及违约金1660元。此外,该公司还退还承租人宋先生的押金4275.12元。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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