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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民政局关于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的公告
全县殡葬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
为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根据 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现就 我县 殡葬相关服务备案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荣县 行政区域内,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均需按照 本公告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二 、 备案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 、 备案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须主动申请备案。新从事以上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从业之 日 起 30 日内完成备案。备案有效期 3 年,期满前 30 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逾期自动失效。 若有上级 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
1 . 《荣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 . 《 人员基本信息 表》 ;
6 .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
(二)个人备案
1 . 《荣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
五、 备案流程
1 . 申报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到所在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民政工作受理处 提交备案材料;
2 . 材料初审: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不通过须一次性告知原因;
3 . 备案审核: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登记。
六、受理 地点及咨询电话
1 . 受理 地点:各镇(街道) 民政办公室 ;
2 . 咨询电话: 0813-6163100 。
七、 其他事项
1 . 备案组织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明码标价、诚信服务,不得诱导大操大办、强迫接受服务、违规收费;
2 . 县民政局 将联合 市场监管、公安 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 对未 备案从业、 超出备案 范围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 ,将依法依规查处 并向社会公示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 荣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 荣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026 年 5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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