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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22条具体措施!事关住房、出行、就医……

为贯彻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等10个主要相关部门联合印发
《四川省“公园城市安逸家园”建设行动方案》
全力打造“公园城市安逸家园”
努力建设
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主要内容如下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统筹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努力建设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 ,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人居品质有效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文化特色逐步彰显,安全基础逐步夯实,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0年 ,“公园城市安逸家园”品牌影响力凸显,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实施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行动
(一)提升成都和成都都市圈发展能级
将“公园城市”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运营各方面全过程,支持成都加快建设“三中心一基地”,持续做大经济总量、做强核心竞争力、做优功能品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支持天府新区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健全城市更新体系、彰显特色文化内涵,建设公园城市先行区。聚焦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同城化发展,推进成都都市圈多层次交通网络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对接成网,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打造成德眉资创新共同体,共建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到2030年底,基本建成宜居宜业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和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都市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由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落实,下同)
(二)提升省域经济副中心和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效能
提高省域经济副中心、区域中心城市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布局,系统提升城市产业引领能力、交通枢纽功能、科技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建圈强链、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开放门户与通道建设、文旅融合与人文赋能、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工程,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快速发展。到2030年底,形成一批生态优美、功能完备、产业兴旺、治理高效、辐射引领的公园城市区域样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三)促进中小城市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坚持“一城一策、生态优先”,科学定位城市功能,因地制宜加快中小城市特色产业园区提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文旅融合等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与常住人口规模、生态承载能力相匹配,精准布局差异化发展载体。推动产城融合、错位竞争,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协同联动的中小城市梯队,打造具有较强承载能力、宜居宜业的公园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
(四)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
深化市政设施补短、公共服务完善、特色风貌塑造、产业生态融合四大重点工程,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做大做强中心镇,提升一般建制镇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到2030年底,打造一批“小而美、小而精”的宜居县城,培育 100个 中心镇,构建错位发展、功能适配、协同联动的县域城镇格局,建设 300个 生态秀美、独具魅力的公园城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
四、实施高质量城市更新行动
(五)构建全过程“规划、建设、治理”实施体系
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持续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到2027年底实现市县 城市体检全覆盖 。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实施机制,构建“专项规划—单元(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三级体系,强化城市更新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需要,科学编制和评估优化详细规划。坚持评估先行、运营前置,强化城市设计引导,推进闲置低效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到2030年底培育一批城市更新新场景、新业态。建立统筹协调、弹性管控、多元共治、长效运营的城市治理新机制。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
(六)系统推进六大工程
推进百片千亿连片更新工程,到2030年底,推进 150个 省级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建设,建成 50个 省级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推进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新开工改造 8000个 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新增既有住宅电梯 1.5万部 。推进城中村改造工程,完成 10万户 城中村改造任务。推进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工程,累计更新改造 550个 老旧街区、 120个 老旧厂区。推进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完善工程,实施城市各类公园及慢行系统建设、老旧公园提质改造项目超过 800个 ,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做美“金角银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提质赋智工程,完成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 2万公里 ,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市生命线风险清单涉及面积监测覆盖率达 90% ,市政设施智慧化管控与区域协同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
(七)加快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构建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以片区(单元)为载体的可持续更新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协同的要素保障机制,对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给予不超过5年的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支持存量土地和空间临时利用,支持产权归集。鼓励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与整体运营,活化利用特色资源。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和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提供长周期、低利率的信贷产品。鼓励产权主体、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探索自主更新、长效运营和“城市合伙人”等创新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构建“投资—建设—运营—退出”良性循环。加强片区资源整合,推广总体打包、区域统筹、肥瘦搭配等形式,实现区域、民生、产业统筹更新。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五、实施高品质住有宜居行动
(八)优化住房供应与保障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形成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品房” 梯度住房供应体系 ,精准满足不同群体住房需求,规范租赁市场,盘活存量资源。高质量推动“好房子”建设,编制“好房子”建设指引,健全覆盖规划、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改造全环节的“好房子”规划体系,到2030年底打造 100个 川居好房标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6万套(间) ,持续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构建动态排查、评估、整治全链条机制,分级、分类、分批制定“一楼一策”改造方案,健全分类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到2030年底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 6.0万套(间) 。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九)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系统性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实现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到2030年底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 500处 ,推动基础教育资源贯通共享;完成 45处 城市三级医院病房改造,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新建 1000处 全民健身场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着力推动完整社区扩面增效提质,构建“一店一早、一菜一修、一老一小、一收一洗”为基础业态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到2030年底新建完整社区 280个 ,新建或改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175处 ,完善养老托育、健康文体等嵌入式服务功能,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社工部、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民政厅、商务厅)
(十)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完善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系统,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持续推动轨道交通发展,补齐城市停车设施短板,新改建城市公共停车场 200个 、配建公共充电桩超 9000个 。优化升级供水厂水处理工艺,加强供水管网及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推动城市高品质供水。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到2030年底,新扩建污水处理厂 100座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 100万立方米/日 。推进“厂网一体”专业化运行维护,鼓励川渝毗邻地区污泥运输处置互联互通。推动 31个 未通管道燃气的县城因地制宜选择供气方式,提升城镇燃气供应能力,完善城镇供气系统。提升城市供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分布式电源与电网协调布局。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行业数字化向深向实发展。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国家电网)
六、实施高标准绿色发展行动
(十一)筑牢城市绿色生态本底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城,构建公园城市大格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市受损山体、水体生态修复,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复绿、增绿,增强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碳汇能力。推进各类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建设,通过生态廊道和城市慢行系统串联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郊野公园等,构建布局均衡、类型丰富、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全域公园体系。推进城市绿地开放共享,因地制宜开展城市绿道建设,到2030年底拓展开放共享的公园草坪和林下空间超 500公顷 。有序推动四川母亲河复苏行动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美丽河湖建成率达 65% ,幸福河湖累计建成 315条(个) 。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十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城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设施节水改造和城市再生水利用,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单元节水工作。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发展。到2030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55%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90%以上 。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实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行动,鼓励可降解塑料等绿色低碳产品发展应用。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公交系统的连接,倡导“公共交通+慢行”绿色低碳出行,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十三)推进节能降碳绿色生产
推进城市、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和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持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培育绿色建材产业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提升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到2030年底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 35% ,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1500万平方米 。推动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节能改造。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与低碳化转型,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广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的建筑节能服务产业。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七、实施城市文化特色彰显行动
(十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全域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新公布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历史名园、古树名木等,到2030年底实现全省历史文化名城 38座 、历史文化街区 120片 、历史文化名镇 74个 、历史文化名村 35 个、传统村落 1200个 ,实施 20个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推进国省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编制市(县)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保护方案。统筹推进“三道两线”(蜀道、茶马古道、川盐古道、三线建设、长征线路和根据地)保护传承工作,实现全省历史文化跨区域保护。实施“非遗四川·百城百艺”转化利用工程,推进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传承。推动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十五)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保护城市山水格局和风貌特色,加强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的管控和引导,制定完善城市设计、建筑风貌管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注重在城乡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基因、四川特色、地方元素,防止“千城一面”。强化城市重要界面、特色街区、城郊结合部等风貌管控,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照明管理,防止“千街一灯”。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六)丰富城市人文生活
加强文旅融合,依托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主题旅游线路,举办特色文旅活动。加快建设世界文化名城、世界旅游名城及国际、区域旅游城市,打造城市公共文化新空间。高质量办好展会、博览活动。积极发展本土特色演艺赛事和体育活动,引进高水平演艺赛事,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和音乐节、影视节,做强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全域天府”系列赛等品牌。 (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八、实施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十七)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培育 18个 省级智慧韧性重点城市,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隧道等设施上布设物联感知设备,搭建安全监测平台,实现对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和有效处置。统筹推进各重点业务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系统部署物联感知设备,整合公安天网等既有监测资源,逐步形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字“一张图”,提升全要素、全链条的数字化监测能力,实现城市生命线运行状态“一图尽览、实时感知”。地市级城市建成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深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融合建设与运营,做好与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等智慧监管平台共享衔接,不断丰富完善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自然资源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十八)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专项体检,实施城市易涝积水点整治,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重要易涝点动态清零。强化雨水源头减排,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国、省海绵示范城市引领作用。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拓展雨洪调蓄空间与排涝通道。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强化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江河湖库等“联排联调”,完善城市内涝应急预案,推动成都市、南充市国、省级移动排涝应急救援基地提质扩面。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十九)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实施城市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提升城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防灾、防空等应急避难资源融合共建,科学布置消防救援站点。实施燃气、供水等重点领域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推动重要设施、能源等分布式布局,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善抗灾设防标准和应急保供冗余能力。城市关键区域配置气象监测设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加强布设气象预警发布智能终端等设备。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高风险县城地质安全评估、综合整治与局部功能疏解,实施地震易发区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到2030年底完成地震易发区城市建筑抗震加固 4.9万套 , 7度以上设防地区房屋抗震加固全覆盖 。修订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省林草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局)
九、实施精细化城市治理行动
(二十)推进高效能城市治理
发挥好城市治理“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健全城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实施现代化城市治理提升工程,依托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深化房屋和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促进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提升。到2030年底,城市治理效能大幅提高,地级及以上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覆盖率逐步提升。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消防救援局)
(二十一)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基层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深化拓展网格管理服务,形成“网格发现、村(社区)呼叫、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办结销号”的网格管理服务“接诉即办”模式。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建立群众诉求响应办理机制。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社工部、省委政法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信访局)
(二十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调运行机制,有效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攻坚,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培树“金牌管家”。深化物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查处曝光一批负面案例。探索“物业+”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等领域延伸。到2030年底推动 8000个 已改造老旧小区引入物业规范服务。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省委省政府统筹,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城市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专班推进的城市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全周期责任落实。由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并推动落实,于每年12月底前将“公园城市安逸家园”建设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厅。
来源 | 四川建设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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