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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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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 46 名(男性 41 名、女性 5 名) , 各岗位报 名条件见《富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情况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富顺县常住人口或取得富顺县《居住证》的县外人员;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年龄在 18 至 35 周岁( 1991 年 6 月 2 2 日至 2008 年 6 月 26 日出生),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体见附件一),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能力 , 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需提供证明材料),男性身高 1 米 6 8 以上,女性身高 1 米 55 以上,体貌端正,无文身、染发、穿耳;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 曾在富顺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 1 年的;
12. 具有文身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3. 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14. 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 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 退役士兵;
3.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 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26 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富顺县公安局 7 楼 708 室,地址:富顺县东湖街道南环路 493 号,联系电话: 0813-4703712 ;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学信网证明材料)、退伍(复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同时准备本人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各类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各大银行征信中心均可查询打印)。
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完整的《富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1份,同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身高测量和肢体目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富顺县公安局负责,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基础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 60 分钟,正式开考后 15 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1. 测试时间、地点 : (另行通知)
2. 测试项目及标准: 1000 米跑、 10 米 ×4 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
所有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 其中,两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
注意事项:考生应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五)面试
面试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
(七)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执行,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和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职位考生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 考察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违法犯罪情况(含吸毒史审查)、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等,并结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富顺县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 3 天,公示期间受社会监督。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富顺县汇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签订 《劳动合同》 ,并派遣至富顺县公安局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到富顺县公安局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岗位调配,不服从岗位调配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四、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照《富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调整实施细则》和《富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套改实施细则》执行。
(二)保险
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 “ 五险一金 ”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聘用单位从个人的工资里代扣)。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建立微信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扫码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需备注真实姓名),主动查看相关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请报名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举报监督电话:
富顺县公安局 0813-4703797
备注:本次招聘实行差额开考。若未形成差额的,则岗位数递减。招聘政策由富顺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富顺县公安局
2026 年 6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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