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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文旅市场整治典型案例曝光(第三批)
为深入推进自贡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引导我市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现将近期查处的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四川盛世祥游旅游有限公司
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案情介绍
2026年5月,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检查四川盛世祥游旅游有限公司荣县营业部时发现:该社在组织“荣县—崇州两日游”旅游活动中未经游客授权,由旅行社营业部工作人员代签、补签旅游合同,且未向游客推送旅游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规定,已构成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6年6月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本案是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警示全市旅游经营主体,旅游合同签订属强制性法律义务,无授权代签、补签、不交付合同均构成违法。各旅行社务必规范签约流程,坚持游客本人确认签约,完善代签授权、合同送达归档手续。文旅执法将常态化严查此类违规行为,倒逼行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旅游消费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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