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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如今一家人的心结终于解开,老人也能安心养老了。”近日,富顺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六名子女的赡养纠纷,以司法温情抚平亲情裂痕。
01一案牵动六子女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起纠纷的李大爷与前妻共同生育两个女儿,并收养一女,现三个女儿均远嫁广东,因路途遥远、经济拮据,极少回乡探望;李大爷再婚后,与现任妻子共同生育两个儿子,小儿子尚未成年,正在读初二;另收养一子(在六子女中排行老四),亦在外地生活。
原本李大爷夫妇尚能维持自身与未成年儿子的生计,然而变故突至,2025年10月,李大爷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年过七旬的李大爷,失去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亟需子女赡养。无奈之下,李大爷诉至法院,要求已成年的五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支付其生活费1000元,并共同承担其今后的医疗费。
02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李大爷家庭成员关系较为复杂,且赡养纠纷源于亲情裂隙,一纸判决无法彻底化解积怨,唯有情理相融、耐心疏导,尽量促成调解,才能真正案结事了人和。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厘清案件全貌,首先,法官与远在广东的大女儿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李大爷的婚姻经历、子女抚育过往、各子女生活现状、经济条件及身体状况。大女儿陈述:现三姐妹在广东成家,均为家庭主妇,没有工作,三姐妹并非不愿履行赡养义务,而是没有能力支付过高的生活费。同时大女儿认为四弟、五弟均有收入来源,理应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另外,父亲现任妻子年仅五十余岁,对父亲有扶养义务,应承担部分费用;未成年的六弟成年后也应承担赡养义务。
随后,法官与四子、五子分别联系。四子也认为父亲提出的生活费略微高;五子称自己在十几岁时因意外导致肢体肆级残疾,劳动能力较为薄弱,仅能维持个人生计,无力负担父亲生活费。
最后,法官与李大爷妻子沟通,她表示李大爷现虽身体基本恢复,但干不了活,如果她留在家照顾李大爷,也无法出去工作,家里会断了收入;为了抚养幼子,她已外出干体力活赚钱,确实无力扶养李大爷。 面对各方的不同诉求,李大爷对主张的赡养费亦不愿减少。一时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03逐一化解心结
因李大爷及其子女、妻子均各居一地,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来回奔波,法官只能通过电话开展释法明理工作。
针对李大爷主张每人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的问题,法官逐一告知李大爷各子女家庭开支现状和经济负担能力,释明赡养费可能无法执行到位的现实问题,并希望李大爷能充分体谅各子女生活不易,包容晚辈难处,结合每个人实际情况调减生活费标准。经法官劝导,李大爷最终同意减少部分生活费。
针对前四个子女提出的赡养费过高及五子提出无力赡养的问题,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一方面,认可其“费用过高无力承担”的现实困境;同时告知他们“父母抚育子女、子女赡养老人”是代代相传的家庭责任,结合老人辛劳抚育子女的过往,引导他们正视亲情、心怀感恩。法官强调,尽赡养之责既是遵守法律,也是言传身教、传承家风;另一方面,严肃指出推诿赡养、拒不养老不仅违背传统孝道,更是违法行为,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三个女儿提出的异议,法官释明赡养义务主体为成年子女,尚未成年的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待其成年后再依法履行;夫妻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配偶并非赡养义务人,且李大爷妻子尚需抚养与李大爷共同生育的未成年儿子。经过释明,三个女儿均表示认同,不再要求李大爷现任妻子及未成年弟弟当下承担扶养及赡养义务。
04修复亲情裂痕
法院的调解像一盏明灯,让责任与义务的边界清晰明见,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解释、情理双向疏导,最终,大家终于放下争执、消除隔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关于生活费承担,长女、次女、三女、四子每月支付李大爷生活费300元;五子因劳动能力有限,每月支付生活费100元。 关于医疗费承担,李大爷后续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凭据由五子女各负担五分之一;其他小额医疗费由李大爷自行负担。
这起纠纷的妥善化解,是司法温情与人文关怀的生动融合,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保障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又柔性化解了家庭矛盾,最大限度修复亲情关系。 下一步,富顺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涉老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家事纠纷温情调解工作,积极践行“情理法”相融的司法理念,在依法裁判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家风,筑牢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法治根基。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