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西秦会馆

爆料、咨询:18909006163
广告、合作:13990030637
查看: 8878 | 回复: 0

[荣县杂谈] 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复制链接]

2315

主题

2446

帖子

0

听众

Rank: 10Rank: 10

积分
15331
威望
2315 点
铜板
8255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181 小时
注册时间
2023-4-2
发表于 昨天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212026000018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荣县职业高级中学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教育教学智慧管理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孜县海凌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竹溪村龙甘产业园区综合楼206幢289室

被投诉人:荣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对景路169号

被投诉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78号

四、基本情况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荣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四川省荣县职业高级中学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教育教学智慧管理系统)(N5103212026000018),采购日期为2026年03月24日。

投诉事项1:技术参数要求特定证明材料,构成不合理门槛及指向性。

投诉事项2: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和配置”分值权重畸高,可能影响评审客观性。

投诉事项3:“履约能力”评分项中“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要求可能构成不合理的业绩门槛

投诉事项4:要求软件模块为“同一品牌产品”,构成品牌倾向性并限制竞争。

投诉事项5:知识产权条款要求过于宽泛,可能构成不合理权利让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荣县财政局

2026年05月28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