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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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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为泄愤,私自删除考生本科志愿致其落榜,获刑8个月,案件细节披露
当前,高考志愿填报正在进行,保护好志愿填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至关重要。近日,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 某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为泄愤,私自删除考生本科志愿致其落榜,最终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8个月。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本科批次B段第三次征集志愿信息发布后,小明高考分数有可能被本科录取,小明父亲随即多次联系达川区某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刘某某,希望帮忙填报志愿。7月30日, 小明将身份证号码、考生号、密码全部发给刘某某。 8月4日,小明母亲与刘某某就填报该次志愿事宜及价格口头达成协议,并约定到宣汉县某教育机构填报志愿。 后小明母亲认为刘某某处收费太高,于是私自联系他人于同日21时帮忙填报完毕该批次征集志愿。
当天晚上,刘某某久等未果,意识到自己被“放鸽子”,因此心生怨恨。然后,刘某某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私自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将小明已填报的本科批次志愿全部删除!
次日,小明一家才发现异常,此时,本科第三次征集志愿已填报结束。这一删,小明直接错失了本科录取机会。
法院审理认为
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删除他人存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高考志愿信息,造成他人无法被本科批次录取,后果严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 刘某某被宣汉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高考志愿数据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擅自删除致考生无法正常录取,后果严重,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志愿填报期间,信息安全尤为重要。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
一是账号密码切勿外泄身份证号、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关键信息,不要轻易告诉任何人,包括所谓“专业人士”或“熟人推荐”。
二是填报后及时复核提交后建议截图保存,次日再登录核对一次,确保志愿未被篡改。
三是委托他人需谨慎如确需他人指导,应在本人监督下操作,避免将账号密码完全交由他人掌控。
四是遇问题立即行动一旦发现志愿被改或被删,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争取补救机会。
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顺利走进心仪的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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