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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记者从自贡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5部门于8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上调自贡市城乡低保、特困和孤儿基本生活标准。 《通知》明确,从2026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4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39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至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至1515元/月。 近年来,自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持续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增收兜底,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据悉,自贡市将持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贡融媒记者 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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