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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四起!诬告陷害害人终害己
明明没有违纪违法,却平白无故收到多条匿名举报,被反复找去谈话、写情况说明,正常工作生活全被搅乱。8月28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涉事人员有的是机关干部,有的是医院副院长,就因为个人恩怨、工作矛盾,凭空捏造问题恶意举报报复他人。本想借举报渠道打击对手,到头来真相查清,自己反倒受到处分、丢了职务,为一时的泄愤付出沉重代价。
举报监督,本来是给大家用来反映真实问题的渠道,可偏偏有少数人,把这条正义通道当成了报复泄私愤的工具。
第一起案例发生在成都。王某某是市直机关一名三级调研员。早年在小区里,因为别人停车挡住自家出入口,发生了争吵,后来这件事交由派出所民警出面调解。
调解结束之后,王某某心里憋着一口气,对主持调解的民警十分不满。
身边亲友劝过他:“事情已经调解完了,得饶人处且饶人,没必要揪着不放。”
可王某某始终咽不下这口气。从2021年5月到2022年1月,他动起歪心思,选择匿名写举报材料,凭空捏造民警办案的时候威胁自己和父母的虚假事实,向上递交举报。
就因为这一份无中生有的举报,这名民警反复被有关部门问询,一遍又一遍整理材料、写情况说明,本职工作频频被打断,精神上承受巨大压力。经过仔细核查,举报内容全部都是编造出来的假话。2023年2月,王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第二起案例在自贡。张某某原本是某市直机关分局副局长。单位里面一名副局长临时主持全局工作,在日常工作当中,两个人意见不合,矛盾越积越深。
张某某心里不服气,私下到处抱怨:“凭什么由他来主持工作。”
为了把对方拉下马,张某某捏造两件大事,一是说这名副局长审查企业的时候吃拿卡要收好处,二是对外散布谣言,说想要提拔就得给他送礼。材料递交上去之后,相关部门立刻启动核查。一番彻查下来,吃拿卡要、索要贿赂全部都是凭空杜撰。
结局迎来反转,想要扳倒对手的张某某,不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副局长职务直接被免去,还被调离原有岗位,害人不成反误了自己的前途。
第三起案例,阿坝小金县某医院副院长孙某某。医院开展内部督查,一名科长检查工作,查到孙某某分管科室病历书写漏洞,科室被全院通报,孙某某本人也受到院内处理。
这件事让孙某某怀恨在心。他不想反思科室管理上的问题,反倒记恨上检查工作的科长。为了报复,他匿名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谎称这名科长靠伪造材料骗取职称。
核查结果证明,科长职称评定流程全部合规,举报完全不实。2025年9月,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第四起案例发生在遂宁。党员干部何某某,和单位另一名干部存在矛盾。为打击对方,他编造对方到处跑官要官,单位领导还答应帮忙提拔的虚假情节,接二连三向多个部门投递举报。好在组织核实的时候,何某某能够认错悔过,组织对他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这四起案例有一个共同点,举报全是捏造,初衷不是为了维护正义,而是发泄私愤、打击报复。组织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同样,也绝不会纵容诬告陷害的恶劣行为。
很多普通老百姓看完通报,心里也会有疑问,到底什么属于诬告陷害,咱们用大白话讲清楚。
第一,正常实名举报,和诬告陷害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你手里有真实线索,有证据,反映干部违纪问题,这是公民正当的监督权利,组织会认真受理、保护举报人。可手里没有事实依据,全靠脑补编造情节,故意写材料恶意整人,这就是诬告陷害,是违纪行为。
第二,不要觉得匿名举报就可以逍遥法外。
不少人心存侥幸,以为隐藏名字,随便乱写举报信就不会被查到。现在核查手段很完善,不管是否匿名,只要捏造事实,经过调查溯源,一样可以查清是谁在背后恶意举报。不要妄想靠着匿名,就能肆意报复别人。
第三,诬告陷害,伤人更伤自己。
被诬告的人,要反复配合调查,承受舆论压力,工作生活都遭受重创。而诬告者一旦查实,官职、前途都会受影响,党纪处分会记入档案。一时赌气泄愤,毁掉自己多年打拼得来的事业,实在得不偿失。
第四,现在的政策,既严查诬告,也为实干者撑腰。
就是要打消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不能让踏实干活的人,埋头做事,还要应付凭空飞来的恶意举报。对遭到诬告的干部,查清之后也会及时澄清正名,还当事人清白。
网友清风正气:干工作难免有分歧,有矛盾可以正常沟通,捏造事实举报报复,这种行为绝对不能纵容。
网友岁月无声:举报监督是好武器,但不能拿来公报私仇,诬告的人受到处分,真是大快人心。
网友山城百姓:既鼓励大家如实反映问题,也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保护那些踏踏实实干事的干部。
有矛盾就沟通,有意见可以当面提,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可这四起案例当中,几名干部,仅仅因为邻里纠纷、工作分歧,就把举报当成报复工具,编造虚假材料,企图毁掉别人的名誉和前途。
诬告看似一张薄薄的举报信,杀伤力却不容小觑。它会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消耗大量公共的核查力量,更会挫伤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如果老实干事的人,反而要承受无妄的举报伤害,谁还敢放开手脚做事?
四川纪委监委这一次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释放出一个十分明确的信号:监督的渠道,绝不允许被滥用。举报的利剑,不能用来发泄私人恩怨。诬告陷害,终究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方面,我们要支持合理合法的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对于恶意诬告陷害的行为,坚决零容忍。让干事的人不受委屈,让搞歪门邪道的人付出代价,才能维护风清气正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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