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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贡市监局公布了4起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荣县双古镇某食品经营部 被依法罚款3万元 9月11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四起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有力遏制“坑老”“骗老”乱象,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次公布的案例均涉及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在贡井区某家居用品经营店案中,当事人通过讲座、PPT宣讲等形式,将不具备疾病治疗功效的普通床垫夸大宣传为具有磁疗、预防疾病等功效,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被依法罚款4.8万元。在富顺县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案中,当事人通过培训资料、网络影音等,宣称熊胆粉、牦牛多髓牡蛎复合肽等产品可降血压、抗肿瘤、调理肝硬化等,因无科学依据被依法罚款7万元。 此外,荣县双古镇某食品经营部在未备案、未全程录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会销活动,将普通运动营养食品宣称为具有预防各类疾病功效,被依法罚款6万元。高新区某食品经营部在会销中宣称普通亚麻籽油具有调节血脂、降低血压等功效,被依法罚款3万元。 自贡市市场监管部门提示,上述案件手法相似,多以“免费体验”“健康讲座”“赠品试吃”引流,用PPT、视频、话术包装普通商品,将“保健”吹成“治病”。普通食品、家居用品均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凡宣称具有“降三高”“抗肿瘤”“调理肝硬化”等功效的,均属虚假宣传。广大老年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理性消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自贡融媒记者) 来源:自贡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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