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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言论自由必须建立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 自贡公安提醒广大网民以案为鉴 规范网络行为 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案例一:拼接音频虚构店内斗殴,博流量传播网络谣言
6月11日,自贡市荣县吴某为博取关注,将网络上吵架、打架的音频,拼接到自己日常制作烧烤的视频当中,编造配文称“两口子来打包烧烤,男人嫌女人点的太多,打起来了”,虚构自家烧烤店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该视频在网络传播后累计播放量达2万次,引发网民关注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月1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未经核实传播火情视频,不实信息误导公众
8月16日,山西省高平市侯某在网上发布短视频,谎称“2026年8月15日上午四川自贡荣县旭阳镇一处废品收购站发生火情,现场大量塑料废品起火”。经消防部门核查,该时间段荣县并未发生上述火灾警情。经查,侯某在网络浏览到火情素材,未核实事发地点,便主观认定事件发生在荣县,直接编辑发布至某短视频平台,传播不实信息。公安机关对侯某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树立信息甄别意识。
案例三:微信群肆意辱骂他人,网络暴力难逃法律追责
6月4日,自贡市荣县夏某在多个微信群聊中,使用污秽言语对绵阳市民胡某进行公开谩骂,言辞低俗恶劣,构成网络暴力,侵害他人权益。8月3日,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夏某处以行政罚款 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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