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13311
- 威望
- 1940 点
- 铜板
- 7149 枚
- 西秦金币
- 0 个
- 鲜花
- 11 朵
- 在线时间
- 335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21-8-3
|
约快递员上门取件,15岁女儿按母亲指示从5楼往下扔快递时坠亡,父母起诉索赔74万,法院:四方均有错,快递公司赔偿29.6万
女子张某在退快递时,某公司指派快递员刘某上门取件,刘某到达该小区同意张某将快递从楼上扔下,张某女儿马某站在榻榻米上,将快递往楼下扔时不慎从5楼坠亡。事后,张某和丈夫将快递员所在的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赔74.4万余元。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21.1万余元。张某和丈夫不服,提出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9月20日,该案的二审判决公布。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快递员和其所在公司、张某及马某四方均有错,某公司担责三成,需赔偿29.6万余元。
一审法院查明,张某在某平台购买一条牛仔裤,后因试穿不合适,需要办理退货,通过某平台提出退货申请,退货方式为上门取件。
商家同意退货申请后,某公司指派快递员刘某上门取件,刘某到达该小区时与张某电话取得联系,张某让快递员快到单元楼下时给其打电话,自己将快递扔下来,确认取件码后,快递员称自己到达,张某让15岁的女儿马某将快递往楼下扔,马某不慎从5楼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12月2日,张某和丈夫与某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某公司向两人支付20万元。事后,两人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希望判令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744410.25元(扣除已支付200000元,暂计544410.25元)。
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的快递员在上门取件过程中,未完全履行上门取件合同义务,在张某提出将快递从5楼抛下时,未明确拒绝该危险操作行为,未对张某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与劝阻,而是回应、配合该危险取件方式,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同时,某公司作为快递服务经营主体,对其工作人员负有安全规范培训、安全作业管理的义务,快递员履职行为存在违规,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用人单位侵权责任。
张某作为马某的监护人,是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的首要责任主体。张某指示未成年女儿站在榻榻米上将快递从5楼抛下,应当预见该指令可能导致孩子探身窗外发生危险的严重后果,未尽到法定的安全监护义务与危险防范义务,且该指令远超未成年人日常自主活动的风险范畴,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自行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同时,马某事发时已年满15周岁,根据其年龄、认知水平与生活常识,应当知晓该行为可能导致自身坠楼的严重后果,仍实施该危险行为,对自身安全未尽到与其认知能力相匹配的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后果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一审法院确认应由某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剩余损失由张某及丈夫自行承担。某公司应在其30%责任范围内赔偿张某和丈夫211323.08元。因某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已向两人支付200000元,故应再向两人支付11323.08元。
一审法院遂判决某公司赔偿张某及丈夫损失共计11323.08元,驳回两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张某和丈夫不服,以计算错误、应当赔偿32万余元等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责任比例划分恰当。一审判决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处理结果错误,二审依法予以改判。某公司应赔偿的数额为296747.25元,扣除已支付的200000元,还应支付96747.25元。
据此,二审法院判决如下: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由某公司赔偿张某及丈夫损失共计96747.25元等。

安全不容丝毫轻慢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把快递从楼上扔下去,是张某主动提出来的,刘某没有拒绝,还配合确认取件码,因为这样对双方都更方便。帮妈妈扔快递的15岁女孩大概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寻常的举动,会让她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为了省几步路、贪一次便利,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生命悲剧,令人错愕之余更觉唏嘘。
悲剧的源头,是家长安全意识的松懈和监护责任的缺位。
15岁的孩子是未成年人,作为法定监护人,张某不该忽视让孩子高空探身抛物的风险,或许她自己以前也曾这样做,所以不以为意。但成年人的简单动作,对孩子而言可能就是危险的。而且,高空扔快递本就是危险行为,一不小心就会伤人毁物,应该坚决禁止。父母是未成年人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但张某破坏了规则,放任风险,一时的省时省力需求,酿成了家庭破碎的惨痛结局。
涉事快递员对违规行为的默许和纵容,涉事快递公司的管理和培训缺位,也是悲剧发生的重要推手。快递员上门取件本有规范流程,上门、当面取件是基本职业准则,更是规避安全风险的重要措施,虽然高空抛件是业主主动提出的,但快递员应该坚决拒绝,及时进行安全提醒,而不是积极配合这种违规操作。如此松懈和妥协,看似体谅他人,方便彼此,实则埋下了致命隐患。
快递企业本应将筑牢安全底线、规范服务流程,作为员工常态化安全培训的重要一环,监督快递员按安全规定上门收发快递。而本案中,快递员这么轻易就答应了寄件人如此离谱的要求,暴露出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松散、作业规范落实不到位、风险管控存在盲区。企业为管理失责担责,既是法律的公正裁决,也是对行业的深刻警示。
最让人惋惜的是这位15岁的女孩,这个年纪应该已经具备基本的风险判断和自我保护能力,知道从高空窗户里探身抛物是危险行为,她却没能劝阻母亲,还是听话这么做了。法院认定她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是苛责一个离世的孩子,而是提醒每个人:安全首先是自己的事,自我保护,规避风险,应成为人生必修课。
有网友说,这是一起“一个敢让扔,一个敢接,一个敢扔”的悲剧。话糙理不糙,整个事件中并没有极端的险情,只是充满了层层叠加的侥幸。我们身边有多少这样的“图方便”?懒得下楼,就把垃圾从窗户扔出去;懒得绕路,就翻越护栏;懒得等红灯,就抢那几秒钟。每一次侥幸,都是将自己和他人往危险的深渊推了一步。安全意识的缺失,不是某一个人的过失,而是一环扣一环的麻痹大意,多方的松懈怠惰。无数次微小的漠视规则,放任风险,最终必然酿成巨大的,沉重的灾难。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安全也容不得半点敷衍和轻慢。法院用一纸判决厘清了各方权责,更以血淋淋的教训敲响警钟:安全从无小事,侥幸即是隐患。对家庭而言,监护要细,提醒要勤,切勿因一时“偷懒”铸成大错;对快递行业而言,培训要实,规范要严,别为了效率丢了安全底线。唯有人人都敬畏规则,警惕风险,将安全意识时时刻刻置顶,危险的事再方便也不做,才能杜绝悲剧再次上演。
(来源: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