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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清渣工触碰裸露电缆昏迷半年离世,电缆所属国企一审判赔40余万元
重庆一名52岁清渣工在工地外清扫渣土时,触碰裸露电缆触电,昏迷抢救半年后离世。近日,电缆所属国企中建七局西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法院一审判决承担三成责任,赔偿40余万元,引发关注。

女儿接电话赶到医院:父亲躺ICU靠呼吸机维持
死者魏先生,52岁,重庆合川区铜溪镇人,几年前与妻子离婚后靠打零工维生。2025年8月前后,他入职四川蜀造建筑有限公司,在重庆高新区巴福镇天坪村一处管道改线工程土建项目做清渣工。
女儿魏女士回忆,父亲2025年8月15日出事,几天后她才从舅舅处得知:“民警找到过我和妈妈的电话,但我们开了防骚扰,最后联系到我舅舅。”
魏先生先被送进科学城人民医院,后因病情危重转至重庆市急救中心。魏女士在ICU见到父亲时,他呼之不应,医生已下病危通知书。2026年2月14日,家人将其接回老家,次日凌晨去世。
现场:双膝微屈、双手抖动,旁边就是破皮电缆
蜀造公司一名管理人员事后向调查人员描述:当天10时10分左右,他在巡查时发现魏先生“双膝微屈,双手抖动”,左前方地上一条电缆弯折处破皮。他上前把电线挪开,魏先生身体随即下垂,呼喊、掐人中均无反应,便立即拨120并做心肺复苏。
现场照片显示,魏先生穿工作服平躺在地,医护人员跪地胸外按压,身旁就是那条裸露的“肇事”电缆。
调查:渣车碾破电缆,清渣工触碰带电线芯
重庆高新区应急局出具的事故调查材料显示,事发项目为兰成渝输油管道与科学大道二期交叉段管道改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施工单位为蜀造公司。
涉事电缆为中建七局西南公司所有,是其停工期间为门岗及标养室供电的220伏临时线路。调查认定:蜀造公司渣土车倒车时车轮偏离路面,碾压敷设在建渣上的临时电缆,致使外护套破裂、线芯裸露;魏先生清扫时触碰裸露铜芯线触电。
同时,中建七局西南公司临时电缆仅埋约0.05米,未穿管、未用铠装电缆,建渣上直接敷设且无明显防护,电缆抗机械损伤能力差,也被列为事故相关原因。
调查曾认定:蜀造公司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中建七局西南公司作为场地管理及临时用电设施产权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负责人苏某某被建议行政处罚。
争议:后一份调查报告删去国企“直接原因”表述
魏女士称,她先后拿到两份调查报告:2026年1月26日那份无公章,载明中建七局西南公司系事故直接原因之一,并建议追责;2026年4月17日拿到、落款3月27日且盖公章的那份,则删去了对该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苏某某的追责表述,改称“电缆敷设不规范与本起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建议由建设主管部门另行依法处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重庆高新区应急局,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情况,原经办人已不在该科室;联系中建七局西南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未回应。

诉讼:索赔164万余元,一审获赔40余万元
魏女士作为魏先生唯一继承人起诉中建七局西南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主张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64万余元,称工程停工期间对方私设临时电缆、电缆裸露破损却无防护和警示。
九龙坡区法院审理该案,案由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近日魏女士收到一审判决:中建七局西南公司承担30%责任,赔偿40余万元。
蜀造公司此前已支付10余万元医疗费,并补偿魏家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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