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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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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开《荣县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9号)、《四川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川自然资发〔2024〕2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373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开展《荣县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 2026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楼会议室
二、 听证内容
对《 荣县 矿产资源 “ 十五五 ” 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举办机构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须知
( 一 ) 本次听证会的代表采取自愿报名和承办单位邀请参加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较多,则按照提交《听证会报名表》的时间顺序选取代表参加听证会。
( 二 )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本着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三 ) 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 四 ) 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 五 ) 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保守国家秘密。
( 六 ) 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本次听证会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五、其他事项
(一)即日起接受听证申请报名。线下报名,请到 荣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楼地 矿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股 申请;线上报名,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我局联系人 qq 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1 月 6 日 17 : 30 前。
(二)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每位陈述人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特此公告。
附件: 1. 听证会报名表
2. 荣县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听证稿)
( 联系人 : 梁家志; 联系电话: 15182569955 ; QQ 邮箱: 2901254240@qq.com )
荣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6 年 10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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