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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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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2岁,男,二婚,结婚我要办8桌酒席,原因有4个
那包烟是我给他递的,他接过去,手很大,指节粗,捏烟的样子像捏着一根螺丝。他姓周,叫周大川,五十出头,在城东开了个机械配件厂,常年穿一件藏青色的夹克,个子高,站着说话的时候腰板挺得笔直。
那晚我们坐在他厂门口的小馆子里,他要了一瓶绵竹大曲,给自己倒了半杯,也没推给我,就这么搁在桌上。
“我们是二婚,又不是二房,凭啥子不办婚礼嘛。”他说这话的时候,把烟点上了,腾出来的那只手在桌面上拍了半下,没有拍响,就是意思了一下。
我不是介绍人,也够不上他的老友,我是他厂里的会计,快五十了,姓吴。周大川平时叫我吴姐,他老婆去世那年,我就在他厂里。
那时候他厂子还小,一台车床,三四个工人,他老婆病重那阵子,他天天上午去医院,下午回来轧零件,身上总带着一股消毒水味。
那一年他瘦了二十斤,皮带多打了两个眼,后来人整个儿塌下去一截,直到第三年才慢慢养回来。
他再婚的事,是在厂里对账那天下班后提的。我本来收拾包要走了,他站在办公室门口,说吴姐你等一下。我心里大概有数——上个月他让我把厂里的房本复印了三份,后来又问我银行定期到期是几号,我就知道他在考虑事情了。
“坐嘛。”他说。
我坐下了。他把那瓶酒往我这边推了推,我摆手,他就又收回去,自己喝了一口。那会儿他办公室的灯管有一根忽闪忽闪的,把他在墙上的影子照得一跳一跳,他坐在那把用了十来年的转椅上,吱呀响了一声,才开口:“吴姐,你说我这个年纪,再结婚,是不是有点闹笑话?”
我说,这有什么笑话的。
他说了四个理由,一条一条说的,伸着手指数。第一,跟双方的子女把关系摆正。他不说自己的儿子,他说“双方”——他儿子的态度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女方那两个姑娘。
他不肯说女方的名字,只说“她”,说她在一个社区医院做护士,比他小六岁,丈夫也是没的,胃癌,走的时候女儿才上初中。
“她姑娘今年高考完了,”周大川说,“我跟她说了,娃的大学学费我出。她说不用,我说这不是给你用的,这是你姑娘的。”
他说的第二条理由,是要向亲朋好友表个态,这是明媒正娶的伴。他说他老婆去世快八年,这八年里身边不是没人给介绍,但他一个也没见。
他说,他不是那种守不住的人,也不是那种将就的人,他等了八年,是在等一个能让他重新把日子过起来的人。
“她也不容易,在医院上了二十年班,把两个女娃拉扯大。她跟我说,她这辈子没想过还能再有一个家。”他说到这儿,停了一下,烟灰落在他裤腿上,他没掸开。
第三条理由,他说是给自己一颗坚定的心。他说他这个人有个毛病,一旦没有外头的东西硬邦邦地压着,就容易胡思乱想。他说,扯了证,办了酒,就是把这件事定了,定死了,他就不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你要是不扯证,哪天说散就散,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他说。
第四条,他说得慢一些。他说是要给对方安全感。他跟我说,她那个护士岗,一个月到手四千出头,养两个姑娘,还了这么多年的房贷,终于还完了,剩下的存款她不好意思说,他也没多问。
他知道她心里怕什么,怕他哪天变卦,怕她在他的生活里只是个临时的位置。
“法律上认了,才是正儿八经的家。”他说,那根烟吸到头了,他把烟屁股摁进桌上的铁盘子里,又转着圈碾了两下。
他跟我说,他已经订好了日子,下个月十六,就在城西的香樟饭店。那个饭店他专门去看了,大厅能摆二十桌,他让老板给隔出来八桌就够了,剩下的位置空着也不难看。
他说不用多大排场,他走了大半辈子的礼了,这回是他自己给自己办一场,菜要好一点,酒要好一点,他要敬她一杯。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看到他桌角的玻璃板底下压着一张老照片。他和他原来的老婆站在厂门口,她穿着白大褂,他穿着那件藏青色的夹克,手搭在她肩上。那个厂门还是老样子,现在早就拆了。
“我对得起她。”他说,我不知道他是在跟我说,还是跟那张照片说,“她走之前跟我讲,叫我不要一个人过,后来她没撑过那个冬天。我这八年,没给她丢过脸。”
我问他,那他儿子那边是什么意见。
他说,儿子在成都安了家,工作忙,一年回来两趟。他跟儿子提了一嘴,儿子说“你定就行”。他又说,儿子大了,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他把他养大了,他不欠儿子的,儿子也不欠他的。
“那她那两个姑娘呢?”我又问。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他见过那两个姑娘,一个在成都读大学,一个今年刚考上。她跟她们说的时候,大姑娘好几天没跟她说话,说她妈这么大年纪了还去“害臊”。
“她跟我说,姑娘不懂事,叫我别往心里去。我说我往心里去啥子嘛,哪天我把婚礼办完,请她们来坐一坐,喝杯喜酒,她们就懂了。”
他说到这,笑了一下,那个笑拿烟挡着,我没看太清,但我知道他不是真的在笑。
我走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他送我到厂门口,那盏路灯还是好几年以前换过的,光线昏黄,落在他头发上,他白头发又比上次见面多了几撮,但他站得直,手插在裤兜里,那瓶酒他喝了大半,脸上没什么醉意。
“吴姐,那天你来不来?”他问。
我说,来。
他说,那她得给你留个好位置。
过了十天,他那边的请帖印好了,送到厂里来,让我帮着装个信封。大红的请帖,烫金的字,他爱人的名字排在前面,中间一个小小的“暨”字,隔开两个人的名字。
他坐在办公桌前,一封一封地往信封里装,装到一半,他忽然停下来,把手里的请帖翻过来看了看。
“她说,她想去买件红色的旗袍,一直没舍得买。”他说,“我跟她讲了,买,那天穿,以后也能穿。”
他说完,又继续装。那个请帖的纸有点厚,他捏着信封口,用舌头舔了一下封胶,贴上,又用大拇指刮了两下,确保封牢了。
黄昏的光从那扇窗户斜进来,他的影子在地上拉得很长,办公桌上摊着一摞红信封,像是铺了一层薄薄的红砖。他装完最后一封,把那摞信封码整齐,手指头在桌沿敲了两下。
“吴姐,”他说,“你帮我看看,我那个保温杯放在哪儿了。我记得我搁在抽屉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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