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在当地某商场内,一大猩猩的人偶不小心踢到小孩,被白衣男子飞脚踹倒在地,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据热心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在商场里面,一只大猩猩人偶正被一群孩子围着玩闹。因为体型硕大的人偶大猩猩,不知是视线盲区还是摆姿势,踢到了其中一个小男孩,这时站在人偶前面的白衣男子,据说是孩子父亲,突然狠狠地将人偶踢到,这一脚正中心窝,被踹倒倒地。人偶大猩猩扮演者表示有视觉盲区……
评论区中,ip号显示山东的网友留言:人家也不是故意的,都不容易,大夏天的,干嘛要踹他呀!
Ip号显示广东网友指出:大猩猩应该不是故意的,他扮动物本意就是取悦小朋友,没必要去踢,但这家长就明显是故意踢的了,假如报警,一般道歉加赔点钱吧,拘留就不至于的,毕竟人家也是看到小孩被弄倒了,一对火起!
保护孩子,就不会让孩子靠近这么个大家伙,很明显又菜又爱玩,玩不过就变脸,还能在小孩子面前逞一波威风,远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该如何看这件事情?
第一,人偶因为视觉盲区将小孩绊倒,本是无心之举,白衣男子大动干戈,将对方踹倒在地,有可能涉嫌违法!
首先,从这件事情的起因来看,就是因为人偶在和小孩沟通过程中,因为视觉盲区不小心将小孩绊倒,主观上属于无心之失,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小孩伤害。
那么,这件事情本来就很小,双方互相体谅,主动道歉就可以,也不会引起轩然大波。也就是说,白衣男子身为家长,保护自己孩子没有错,错就错在不应该没搞清楚就用脚踢,尤其是突然飞踹,将人偶踹到当地,给公众的视觉特别大的刺激!
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用脚飞踹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并且因为人偶都要佩戴比较重的外套,被飞踹倒地很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
此时,严格来讲的话,如果造成人偶身体受到伤害的属于违法行为,轻则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并且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第二,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对于白衣男子的飞踹攻击,人偶是否可以还击?还击可属于正当防卫?
首先,法律鼓励大家积极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所以说,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并且有严格的构成要件,比如说防卫目的,防卫对象,防卫手段。
同时,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的要求以及对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的规定。
本事件中,因为人偶碰到小孩属于无心之事,并且客观上并没有造成小孩伤害,而白衣男子虽有保护孩子的考虑,但是先动手且如果手段明显过激(比如说然后倒立之后还继续进行攻击的),或者在人偶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人偶的还击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第三,因为发生在商场,并且现场还有其他热心群众和围观小孩,人偶除了选择必要的、适当的自卫之外,更应当及时求助商城管理方!
其实,我国法律规定除了自卫之外,还有他力救济。也就是说,如遇相关情况,人偶工作人员为了避免冲突扩大,不应与对方纠缠,如认为身体受到了伤害,应当立即报警,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案件情况、对伤情进行鉴定,并根据损害结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最后,就像某些网友提醒的,情绪大的人都是自私的人,都是不好相处的人,千万不要和不稳定的人接触,受伤的只能是情绪稳定的人,而且情绪不稳定的人绝大部分的家庭也是鸡飞狗跳的,千万要远离,最好是躲着走!